大亚湾西区东联、新联片区环卫服务市场化招标公告
大亚湾西区东联、新联片区环卫服务市场化招标公告
惠州市建鑫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的委托,对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大亚湾西区东联、新联片区环卫服务市场化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JXZFCG********1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大亚湾西区东联、新联片区环卫服务市场化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4,114,122.0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具有有效的地级市或以上业务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4、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供应商必须是守信企业,信誉良好,近三年无故意违约毁约、不履行合同的行为及无银行不良贷款行为;
6、在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3月01日起至2016年3月07日,上午09:00~12:00、下午3:00~5:00 (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惠州市建鑫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龙丰路23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理人近1年或以上社保缴交凭证(或有效证明无须缴交的相关资料)及身份证复印件;
6、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副本可为复印件,须针对本项目进行查询,查询范围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7、能充分证明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按本公告第四条的要求提供)。
以上资料须按顺序加封面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在封面右上角加盖正本或副本章,每页均需盖有投标人法人公章,并加盖骑缝章。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复印,封面须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提交日期并加盖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须同时提供所有复印件的原件核查。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3月22日上午10时0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惠州市建鑫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龙丰路23号);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3月22日上午9时30分~10时00分,逾期不予受理。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3月22日上午10时0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惠州市建鑫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龙丰路23号)
十一、招标文件********/145*****60910.pdf">公示/下载:
十二、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惠州市建鑫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752)*******
传真:(0752)*******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龙丰路23号
邮编:516008
开户行:市建行南湖支行
帐号:4400 1718 9110 5300 1296
采购人: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联系人:欧先生
电话:(0752)*******
传真:(0752)/
联系地址: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
邮编:516001
惠州市建鑫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6年2月2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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