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公路基础数据库数据调查更新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关于2023年公路基础数据库数据调查更新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广安市前锋区交通运输局

关于2023年公路基础数据库数据调查更新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为提升公路安全,根据撤并建制村通畅工程以及2023年电子地图数据库采集相关要求,现就辖区内公路数据第三方采集服务工作项目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人:广安市前锋区交通运输局;

(二)项目名称:广安市前锋区交通运输局公路基础数据库数据调查更新服务项目;

(三)资金来源:区级自筹+向上争取

(四)最高限价:10万元

(五)投标保证金:0元

二、项目需求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1.根据遥感影像对比结果对前锋区普通公路基础数据库中失真的农村公路进行路线调整工作;

2.使用《四川省公路基础数据库更新系统》对前锋区,约30公里的失真路段开展外业调查工作;

3.使用《四川省公路基础数据库更新系统》对前锋区约30公里的库外路进行外业数据采集工作;

4.使用《四川省公路基础数据库更新系统》对前锋区50座县、乡道桥梁开展外业调查工作;

5.编制前锋区公路基础数据库(电子地图)数据更新调查工作报告,形成2023年度前锋区公路基础数据库养护统计年报更新成果。

(二)商务要求

1.成果提交及验收

1.1 成果提交期:2023年12月31日

1.2 成果资料:按采购人要求提交项目成果资料,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付款方法和条件:以采购合同签订为准。

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合格标准。

4.验收方法和标准: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5.售后服务:提供售后服务方案,方案内容应包含售后服务网点、地址、售后服务人员名单、联系电话,问题响应时间、到场解决时间等内容。

6.提供有关资料及售后服务承诺:对供应商对本项目制定的措施全面,保障性、可行性高的售后服务承诺。

三、供应商参加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成都信用”网站(credit.chengdu.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四川政府采购网曝光台(www.ccgp-sichuan.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三)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营业范围包含:计算机软件开发/软件服务/技术咨询。

4.对省厅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熟悉,且熟练操作,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外业采集工作。

5.供应商具有政府采购资格(备案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四川政府采购网)。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四、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文件2023年12月5日到2023年12月11日(北京时间)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

文件售价:免费领取。

五、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评审时间

申请人于2023年12月12日10时00分,将申请文件密封胶装成册,递交至广安市前锋区交通运输局(前锋国际八楼815室)。

申请文件必须在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报名地点。逾期送达的申请文件恕不接收。本次不接受邮寄的申请文件。

六、申请文件的组成

第一部份 资格部分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三)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四)供应商具有政府采购资格(备案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四川政府采购网)(加盖鲜章);

(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原件(加盖鲜章);

第二部份 其他部分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及公司缴纳社保证明(加盖鲜章);

(二)报价函及报价单(加盖鲜章);

(三)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如涉及)。

注:格式自拟。

七、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八、确定办法

采购人自行组成评审小组,按照综合评分法,评审出高低顺序。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安市前锋区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59*****951

十、我单位对本公告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附件 综合评分法及其申请文件格式.doc


广安市前锋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12月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数据库 数据 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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