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交通运输协调与应急指挥平台项目一期

宁晋县交通运输协调与应急指挥平台项目一期

宁晋县交通运输协调与应急指挥平台项目(一期)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晋县交通运输协调与应急指挥平台项目(一期)已由宁晋县行政审批局以宁审批投资审字[2023]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晋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宁晋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拟建设宁晋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运办调与应急指挥中心,总面积 300 平方米,包括指挥中心于及核心设备机房:建设一体化监控平台包括基础数字底、AI智能分析引擎、三个主题业务应用及一体化处置 APP统。
2.2招标范围:清单及图纸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信誉要求:投标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将被限制或者禁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3.1.3其他要求:本项目实行双盲,“盲抽”、“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响应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软件开发项目经理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软件开发工程师相关专业或软件设计工程师相关专业或信息系统管理相关专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2-05 09:00至2023-12-14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或宁晋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2-25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晋县公共资源交易网,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晋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企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邢台市宁晋县汽车站院内 地址: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范局长

联系人: 何杰
电话:

0319-*******

电话: 177*****427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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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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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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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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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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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应急指挥平台 交通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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