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宜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宜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统筹整合

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和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厚村社区、枫林社区、江丰社区

2、招标规模:本项目投资 ********.62 元

3、计划工期及开竣工日期:2023年12月30日—2024年4月28日。

4、招标范围及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5、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及以上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企业拟派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需提供系本单位职工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的有关材料证明。

(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原件扫描件,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8)、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施工标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6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为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标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有关说明

1、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3、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4、本项目评标全过程由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宜春市水利局进行监督。

5、投标单位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水行政主管部门在职人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根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工作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13]100号文件精神,对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水行政监督部门应严格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6、拟投入的关键岗位人员将按上级水利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进行考勤打卡管理。

7、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水利厅印发的赣人社发【2017】55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全面实行农民工工资实名制信息化监管,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按赣人社{2017}46号文执行。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现场环节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操作手册(水利)”(下载地址: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jxsggzy.cn/web/bzzx/******/********/bda*****-f68d-4dad-aad2-1076ee******.html),(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园街道办事处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 话:184*****809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路209号10F房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183*****722

序号

标段名称

项目区位置

招标控制价(元)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1

宜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厚村社区、枫林社区、江丰社区

********.62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高标准农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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