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承包公司呼东站改应急工作台采购竞标公告
总承包公司呼东站改应急工作台采购竞标公告
总承包公司呼东站改应急工作台采购竞标公告 | ||||||||||||||||||||||||||||||
中铁建设集团总承包公司 应急工作台采购询价公告 (询价编号:*****-**********XJ) 1、招标人和招标内容 1.1、招标人:中铁建设集团总承包公司 1.2、招标内容:应急工作台(下表为招标明细)
1.3、工程范围:呼和浩特东站区车站北广场进出站通道工程 1.4、工程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东站 1.5、工程概况:新建呼和浩特东站生产生活设施暨车站北广场进出站通道项目总投资1.98亿元。桩基为混凝土灌注桩,基础形式为承台。结构形式:站房主体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旅客通道采用框架箱型结构,进站广厅屋面为桁架结构,生产生活用房屋面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层数:旅客通道为地下局部一层,候车大厅为地上一层,两侧生产生活用房房屋为七层。建筑高度31.9m,建筑面积*****㎡,其中高架进出站广厅3409㎡,两侧配套生产房屋*****㎡。外墙采用玻璃幕墙、石材幕墙、铝板幕墙和真石漆,候车大厅地面为磨光花岗岩,墙面为干挂磨光花岗岩,顶棚为铝单板吊顶;旅客出站通道地面为磨光花岗岩,墙面为干挂磨光花岗岩,顶棚为铝单板和铝合金锤片吊顶。新增用水接引两路市政给水管网直供,接管点位置一路为万通路DN500市政给水管网,另一路为科尔泌路DN500市政给水管网,接管点最小压力为0.28mpa。两路给水管均为球墨铸铁管长度1710米,管路铺设需穿越现有城市沥青路。新增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含油污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汇合其他生活污水后排入车站既有管网,待市政规划污水管网完成后接入新建站房与北广场中间道路市政污水管网。热源采用市政供热,图纸中未设计供热接驳点。电源在一层新建变电室低压柜中引出,变电室两回路10千伏高压均引自万通路旁铁路110/10kV变电所。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螺旋管销售生产资质,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熟悉工程建设并具有工程项目用材料供应经验的独立法人组织; 2.2、具有良好的运营生产能力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的一般纳税人优先考虑; 2.3、投标人须具备生产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4、本项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 (1)与总承包公司已签订的分供合同履行完成后,故意拖延结算,经催告后2个月内仍未完成结算的; (2)列入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或总承包公司不合格供应商名录、非诉警示名录、诉讼警示名录或风险警示名录的; (3)聚众讨薪、恶意结算或存在诉讼仲裁纠纷,尚未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录、非诉警示名录、诉讼警示名录或风险警示名录的; (4)因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原因,被集团公司或总承包公司限制投标资格的。 网上注册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2、招标文件的获取: (1)由招标方统一用邮件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或者投标单位自行在中铁建设集团招投标系统下载。 (2)招标文件发放(下载)时间为2023年12月5日8:00-17:00。 4.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0日17:00点(北京时间)。 4.2、递交方式:投标人到现场递交或者投标人使用快递(建议使用顺丰)自行邮寄。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北路街道车站东街108号天悦酒店东侧中铁建设项目部。 收件人:司振浩 150*****375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5、结算付款方式: 5.1、结算方式:以需方物资、技术人员签认验收小票的实际数量为依据,办理月结算单,月结算日期为每月20日,供方在每月20日前将月结算单送到需方项目部。月结算单应由供方签字盖章,并由需方材料人员及项目工程技术签字方为有效,对账无误后供方开具真实、有效并符合国家税务部门规定税种和需方财务管理规定要求的等结算额发票进行结算。 5.2、付款方式:无预付款,延期付款不计利息,付款方式以网银、承兑汇票、信用证、或铁建银信等支付,如需方选择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铁建银信,ABN,云信,E信通,浙商银行、北京银行、上海银行等供应链融资非现金方式支付供方工程款时,供方接收后,如供方在票证等到期之前提前贴现,贴现等费用由供方承担。按照正式有效结算单开具正式有效发票后45日内最高支付至结算金额的80%,供货完毕且办理完最终结算满三个月后支付货款不超过总结算货款的100%。供需双方充分理解条款重要性,充分认识条款风险,也愿意承担条款风险,如遇需方有资金困难不能及时支付款项时,供方承诺拥有一定的垫资能力并同意需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延期支付工程款,延期付款无利息。 质保期为:自供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满1年。如在质保期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供方付全部责任。 需方对供方款项的支付比例不超过本工程建设单位对需方的支付比例,支付时间为收到建设单位相关工程款项后。当建设单位未按期或未足额向本合同需方支付工程款时,需方有权相应延长或减少供方款项的支付。 供需双方充分理解条款重要性,充分认识条款风险,也愿意承担条款风险,如遇需方有资金困难不能及时支付款项时,供方承诺拥有 一定的垫资能力并同意需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延期支付供货款,延期付款无利息。如需方选择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铁建银信,供应链融资等非现金方式支付供方货款时,供方接收后,如供方在票证等到期之前提前贴现,贴现等费用由供方承担。 6、联系方式 6.2、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北路街道车站东街108号天悦酒店东侧中铁建设项目部。 6.3、联系人:司振浩 150*****375 (项目物资人员) 张志宏 185*****550 (项目技术人员) 冯文智 173*****521 (总承包公司机关)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公司 第十四项目部 2023年12月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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