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合作共建中国—东盟信息港实施方案编制战略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开展合作共建中国—东盟信息港实施方案编制战略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计划开展合作共建中国—东盟信息港实施方案编制战略咨询服务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参加报价。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本着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参与报价的单位进行综合比选后择优确定供应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合作共建中国—东盟信息港实施方案编制战略咨询服务


二、项目预算


人民币陆拾万元整(¥******.00元)。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采购需求


合作共建中国—东盟信息港实施方案编制战略咨询服务1项,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需报送的材料


1.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供应商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六、提交时间及地址


请于2023年12月8日18:00前将加盖公章的材料以密封报价文件方式(一正两副)提交或邮寄至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材料接收地址: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8号2017房。


七、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将适时组成采购小组,依法确定成交单位。


联系人:韦丝艳,电话:0771-*******


附件:


合作共建中国—东盟信息港实施方案编制战略咨询服务采购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2023年12月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实施方案编制 战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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