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关于公务出行社会租车服务资格竞争性谈判的公告
桃江县关于公务出行社会租车服务资格竞争性谈判的公告
为做好我县公务用车保障工作,建立有序的社会化租车服务秩序,保障我县行政事业单位租用社会车辆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经研究决定,拟于2023年12月12日组织进行桃江县社会化租车服务竞争性谈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标的
桃江县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化租车服务资格
二、社会化服务租车企业要求
1.已进入湖南省政采云系统,取得社会租车服务资格;
2.在桃江县域范围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3.拥有新能源车辆不少于5台(租车出行单程200公里以内必须派遣新能源车辆提供服务);
4.提供保障服务的车辆不超过5年(车辆档案初次登记开始计算);
5.公司和车辆足额投保相关保险,能充分保障租车单位和乘车人的利益;
6.提供服务的车辆按要求加装全省统一的信息化平台北斗终端;
7.驾驶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身体健康,驾龄不低于5年,安全驾驶里程不低于5万公里;
8.竞争性谈判报价不高于我单位提供的指导价。
请有意参与公务出行租车服务的企业于2023年12月8日15点前,向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车办提交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地址:桃江县党政大楼附属楼2102室。
桃江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桃江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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