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关于公务出行社会租车服务资格竞争性谈判的公告

桃江县关于公务出行社会租车服务资格竞争性谈判的公告

  为做好我县公务用车保障工作,建立有序的社会化租车服务秩序,保障我县行政事业单位租用社会车辆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经研究决定,拟于2023年12月12日组织进行桃江县社会化租车服务竞争性谈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标的

  桃江县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化租车服务资格

  二、社会化服务租车企业要求

  1.已进入湖南省政采云系统,取得社会租车服务资格;

  2.在桃江县域范围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3.拥有新能源车辆不少于5台(租车出行单程200公里以内必须派遣新能源车辆提供服务);

  4.提供保障服务的车辆不超过5年(车辆档案初次登记开始计算);

  5.公司和车辆足额投保相关保险,能充分保障租车单位和乘车人的利益;

  6.提供服务的车辆按要求加装全省统一的信息化平台北斗终端;

  7.驾驶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身体健康,驾龄不低于5年,安全驾驶里程不低于5万公里;

  8.竞争性谈判报价不高于我单位提供的指导价。

  请有意参与公务出行租车服务的企业于2023年12月8日15点前,向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车办提交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地址:桃江县党政大楼附属楼2102室。



  桃江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桃江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务出行 租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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