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大硝河水库工程水资源论证公众参与公示

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大硝河水库工程水资源论证公众参与公示

根据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重大水源工程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公众参与式管理的通知(云水资源〔2014〕46号),对龙陵县大硝河水库工程水资源论证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一、建设地点及建设规模

大硝河水库工程位于保山市龙陵县境内,总库容1118.4万m3,为中型水库。水库位于苏帕河支流大硝河上,坝址位于迆寨村上游600m处,并通过引蓄马塞河水,增加水库调蓄能力。坝址距离龙陵县城20.5km,距黄草坝工业园区12.1km,距龙新乡政府13.3km。坝址控制径流面积9.51km2,多年平均径流量1573万m3,引水区径流面积3.02km2,多年平均引入量297.1万m3。水库死水位2050.3m,对应死库容46.4万m3;正常水位2103.5m,对应正常库容1041.5万m3,调节库容995.1万m3;设计洪水位2104.8m,校核洪水位2105.5m,总库容1118.4万m3。水库设计供水量1433.7万m3,其中城镇生活491.3万m3,农村生活12.8万m3,工业502.5万m3,农业灌溉427.1万m3,设计灌溉面积1.26万亩,其中新增灌溉面积0.9万亩,改善灌溉面积0.36万亩。枢纽工程由主坝、溢洪道、输水工程等建筑物组成。大坝采用粘土心墙坝,坝顶长238.792m,坝顶宽10m,最大坝高86.3m。溢洪道为左岸开敞式无闸控制溢洪道,堰顶高程为2103.50m,堰净宽5m。

二、占地面积及土地利用情况

大硝河水库工程水库淹没区、大坝枢纽区及库外引水工程区建设征地主要涉及龙陵县龙新乡大硝河村委会,输水工程区主要涉及到龙新乡大硝河村委会、勐冒社区、龙新社区及黄草坝社区。

大硝河水库工程建设征地总面积为2884.10亩,主要以林地为主,其中耕地874.96亩(水田308.43亩、旱地566.53亩),园地20.43亩(全部为茶园),林地1818.67亩(公益林地5.82亩、乔木林地1748.00亩、竹林地40.79亩、灌木林地24.06亩),交通运输用地122.75亩(公路用地7.67亩,农村道路115.08亩),住宅用地0.46亩(全部为农村宅基地),工矿仓储用地21.36亩(工业用地6.13亩、采矿用地15.23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5.47亩(河流水面25.37亩,沟渠0.10亩)。

大硝河水库工程建设涉及搬迁安置人口1户6人。工程建设影响农村居民各类房屋总面积1557.10m2及附属建筑物若干;影响拦水坝2座,灌溉渠道2.51km;影响人行小桥1座,长度5.0m,机耕路17.03km,人饮管道2.62km;影响零星树亩6247棵、坟墓41冢、耕地上套种的林地316.43亩、药材719.34m2、竹子31棚、泡木塘62个、大棚5770m2、鱼塘1个;影响工业企业有三个,分别是龙陵海螺水泥厂、保山颐远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龙陵县万达建投公司,其中龙陵海螺水泥厂主要涉及停车场2750m2,绿化带900m2,排洪沟0.04km,保山颐远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主要涉及厂前绿化带,共计11.03亩,龙陵县万达建投公司主要涉及龙新乡勐冒歇气坡牛场挡墙334.80m3,围墙139.50m3;影响各等级道路5.52km,各级输变电线路8.22km,各类通讯设施112.61km,基站1个;影响引水管6.9km,龙陵县第三自来水厂围墙51m3,挡墙122.40m3

三、项目取、退水范围及可能存在的影响

大硝河水库工程设计供水量1433.7万m3,其中城镇生活491.3万m3,农村生活12.8万m3,工业502.5万m3,农业灌溉427.1万m3;工程施工期生产及生活用水主要从附近河道及箐沟引水,生活用水经净化后使用。本工程施工工期48个月。工程取水对区域水资源量及时空分布影响、水功能区纳污能力、下游电站发电及河道生态环境影响甚微。工程运行期及施工期产生的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方能排放,退水量很小,对区域水环境功能及其它用户影响轻微。

工程对第三方的影响主要是由工程征(占)地产生的,根据《关于修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79号)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以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移民安置条例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08〕24号),业主按照国家和云南省的有关政策规定,遵循优势互补、互惠互利、长期合作、共同发展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当地居民予以合理的安置及补偿。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在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环节,水资源论证编制单位在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中,编制公众参与篇章;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开展问卷调查、公示水资源论证报告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如下:

1.公众对拟建项目所在区域水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公众对拟建项目所在区域存在的水资源利用问题的看法;

3.公众对拟建项目的认识和看法;

4.公众对拟建项目水资源利用、保护及水资源安全方面的工作建议;

5.公众对本次公众参与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本工程建设及水资源论证工作的意见看法。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本公示发布后十个工作日内。

六、公示方式及公示时间、期限

公示方式:采取在工程项目影响范围村张贴和在龙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ongling.gov.cn/)公示。

公示时间:本公示时间自2023年12月4日起,期限10天。

七、联系方式

1.业主单位:龙陵县水务局

地址: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兴农路与汇源路交叉口(龙陵县水务局)

联系人:段国全

联系电话:0875-*******

邮箱:llswjbgs@126.com

2.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单位:云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蓝黑路13号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180*****985

邮箱:wuanwuji@163.com


龙陵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4日



标签: 水资源论证 水库工程 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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