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石油分公司2024年度成品油公路运输承运商招标-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石油分公司2024年度成品油公路运输承运商招标-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石油分公司2024年度成品油公路运输承运商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239W0CP)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石油分公司2024年度成品油公路运输承运商招标(招标项目编号:TC239W0CP),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石油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一般项目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详见“七、其他公告内容”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12月05日08时30分00秒---2023年12月11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详见“七、其他公告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6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详见“七、其他公告内容”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6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详见“七、其他公告内容”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关于成品油公路运输承运商招标方案辽宁石油公司经签[2023]230已由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石油分公司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石油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石油分公司2024年度成品油公路运输承运商招标
2.2项目总预算金额:9000万元
2.3招标范围:
区域A成品油公路运输量(30%):沈阳、本溪、鞍山
区域B成品油公路运输量(25%):铁岭、抚顺、辽阳
区域C成品油公路运输量(20%):大连、丹东
区域D成品油公路运输量(15%):营口、盘锦、葫芦岛、锦州
区域E成品油公路运输量(10%):阜新、朝阳
以上区域比例为初步测算,可能会有所偏差,以实际情况为准。
2.4框架协议有效期:2024年1月-2024年12月。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确定中标人:按照评审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选定排名前5名的中标候选人为承运商,排名在前的中标单位优先选择配送区域,被选中的配送区域将不再参与后续的选择,以此类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中国境内注册为法人。应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以及具有危险货物运输(3类)经营范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1.2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并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合同项目的运输任务。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证明材料,包括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以及近三年(2020、2021、2022)的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3.1.3投标人应满足交通运输部、当地政府管理机构有关危化品公路运输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岗位职责明确;建立HSE管理体系;制定并执行完备的规章制度;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4投标人应司押人员齐备,具有经政府主管部门考核并颁发的《危险品运输从业资格证》,司机准驾证必须具有驾驶油罐车资质,做到持证上岗;投标人需提供从业人员的详细表格清单,包括司机驾驶证扫描件、驾驶员押运员从业资格证扫描件以及与司押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司押人员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5投标人成品油运输车辆产权应属投标人自有,不得使用挂靠和租赁车辆;数量至少在25辆以上(含25辆),且运力在600吨以上(油罐车标准载重量之和)。
3.1.6投标人运输车辆满足交通运输部危化品公路运输车辆管理法律法规,排放标准达到国Ⅳ及以上标准,全部车辆安装具备实时跟踪、异常报警、行程回放等功能的卫星定位系统和具备网络查看、支持历史视频回放功能的车载监控系统。投标人需提供车辆一个月内的车辆左右两侧全景照片及相应尾气处理液箱;提供相关车辆保险保单。
3.1.7投标人近3年内未发生运输安全事故和质量事故;承诺必须遵守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石油分公司地罐交接、接卸油品操作流程等安全、环保和质量管理相关制度;承诺合作期间承运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石油分公司成品油运输业务的车辆专车专用,未经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石油分公司书面许可,不得承运他方业务;承诺合作期间无条件增加运力以满足配送区域的运输要求;承诺中标后3个月内,应至少配备2辆标准载重量在3-5吨的小型油罐车,供配送区域内小额配送业务使用。
3.1.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对于控股、全资子公司与母公司有关联的独立法人,只允许一个独立法人参加投标。
3.1.9投标文件应按照要求进行签署或盖章。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其他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具备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投标单位需提交承诺文件,在合作期间,承诺严格遵守《廉洁从业责任书》中的相关约定,不得违反。
4.报名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12月5日至2023年12月11日(每天8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2)获取地点: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获取;
(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4)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文件:需将邮件主题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严格按照这个填写主题,确保手机号能够联系到相关负责人,否则因手机号错误联系不到相关人员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须将(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4)标书款汇款凭证。以上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chenliu@cntcitc.com.cn,同时将标书款汇至指定账户,代理机构核验无误后向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电子版。
(5)汇款信息如下:
开户单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站支行
开户账号:330*****092********
5. 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万元。
5.3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保函的形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6.2递交时间:2023年12月26日9时00分至9时30分。
6.3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6日9时30分。
6.4递交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天津南街46号城开中心T3办公楼1110室。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6日9时30分。
7.2开标地点:同递交地点。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石油分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 51 号;
联系人:刘克;
电话:024-********
电子邮箱:liuk.lnsy@sinopec.com。
10.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天津南街城开中心T3座1110室;
邮编:******
联系人:陈柳、赵崇、王劲松;
电话:024-********-8003;
传真:024-********
电子邮箱:chenliu@cntcitc.com.cn。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到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止。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5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石油分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石油分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 51 号

联系人:刘克

电话:024-********

电子邮件:liuk.lnsy@sinopec.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天津南街城开中心T3座1110室

联系人:陈柳

电话:024-********-8003

电子邮件:chenliu@cntcitc.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辽宁

标签: 成品油公路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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