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融通小微贷款中心、科技创新中心共同委托律师事务所对逾期贷款进行代理清收项目招标邀请公告
惠融通小微贷款中心、科技创新中心共同委托律师事务所对逾期贷款进行代理清收项目招标邀请公告
泸州鲲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拟对惠融通小微贷款中心、科技创新中心共同委托律师事务所对逾期贷款进行代理清收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LZKTFZC(2023)0174。
二、招标项目:惠融通小微贷款中心、科技创新中心共同委托律师事务所对逾期贷款进行代理清收项目。
三、资金情况:
预算金额:2024年预算为190万元,后续费用每年申请。
四、招标项目简介:本项目共1个包。(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一)投标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其他作为有效投标人条件:缴纳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保证金。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06日09时00分至2023年12月12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以文档形式发送相关报名资料到电子邮箱:**********@qq.com。本项目报名费用:人民币300.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将下列有效证明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qq.com
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6日10: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地点:泸州市江阳区星光路2号福华大厦1403。
九、本投标邀请在采购与招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三段18号1号楼
联系人:杜女士
电话:0830-*******
采购代理机构:泸州鲲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星光路2号福华大厦1504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830-*******
2023年12月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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