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家店镇果蔬产业联合党委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韩家店镇果蔬产业联合党委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韩家店镇果蔬产业联合党委项目
品目

工程/装修工程

采购单位 阜新市海州区韩家店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海州区 公告时间 2023年12月05日 13:3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12月05日至2023年12月12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阜新市海州区韩家店镇人民政府(阜新市海州区民主街20号韩家店镇人民政府项目办)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12月18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阜新市海州区韩家店镇人民政府(阜新市海州区民主街20号韩家店镇人民政府项目办),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开标大会。
预算金额 ¥33.******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416-*******
采购单位 阜新市海州区韩家店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阜新市海州区民主街2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姜女士、0418-*******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正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8-1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女士、0416-*******

项目概况

韩家店镇果蔬产业联合党委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正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8-15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Q-*********

项目名称:韩家店镇果蔬产业联合党委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韩家店镇果蔬产业联合党委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10天(具体计划工期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拟投入本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含)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证;(3)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05日 至 2023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正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8-15号)

方式:现场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新市海州区韩家店镇人民政府(阜新市海州区民主街20号韩家店镇人民政府项目办)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1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新市海州区韩家店镇人民政府(阜新市海州区民主街20号韩家店镇人民政府项目办),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开标大会。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项目经理国家注册建造师贰级(含贰级)证书(相关专业) 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以上材料需携带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2、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2.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监管部门提起投诉。

3、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新市海州区韩家店镇人民政府     

地址:阜新市海州区民主街20号        

联系方式:姜女士、04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正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8-15号            

联系方式:张女士、04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  0416-*******

 

标签: 果蔬产业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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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正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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