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收费机电设施改造工程整体设计招标招标公告

高速公路收费机电设施改造工程整体设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代码:********020013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16年辽宁省高速公路收费机电设施改造工程 (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 辽宁省交通厅以辽交规划[2016]36号文 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10个收费站共计20条车道ETC改造项目设计工作。实现ETC车道扩容,并与原ETC电子收费系统完全兼容;

(2)京沈高速(沈阳西至锦州段)和盘海高速收费系统设备更新改造方案设计工作,同时包含便携式收费设施设计方案;

(3)京沈高速(沈阳西至锦州段)和盘海高速计重收费设备更新项目设计工作;

(4)对京沈高速(辽宁段)、盘海营、锦朝、锦阜和沈吉高速的车牌识别设备高清改造设计工作。设计要求对辽宁高速收费系统录像资料的存储和传输进行整体设计考虑、并为后继辽宁高速其它线路扩容改造提供解决方案。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设备技术规范、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纸预算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和施工配合服务等,共划分1个标段。

2.3设计要求

(1)设计人必须出具2套工程设计方案,供发包人审查委员会审查采用。

(2)工程设计中必须包含施工外场方案设计,外场方案设计须符合国家环保及相关部门的统一要求。

(3)设计人提供的工程设计方案必须符合辽宁省高速公路收费系统的实际情况要求,必须达到国内先进技术水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
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或事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有公路行业(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企业业绩
近5年(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曾独立完成过1条以上(含1条)高速公路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工作(设计内容必须含机电工程设计);

主要人员
项目负责人(1名):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10年以上(含10年)公路设计工作经验,近5年(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担任过1条以上(含1条)高速公路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工作(设计内容必须含机电工程设计)的项目负责人。

信誉要求
1、没有被交通运输部通报取消在全国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没有被辽宁省交通厅取消辽宁省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辽宁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3、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2013年2月8日发布),投标人必须对投标人单位、个人(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单位和个人在最近三年(投标人在报名成功后针对本招标项目开具,以检察院出具告知函的日期为截止日、往前推算3个年度,如:检察院开具告知函的日期为2016年3月10日,则“近3年内”是指“2013年3月11日~2016年3月10日”)内必须无行贿犯罪纪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相关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2 月 29 日至 2016 年 3 月 4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2号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南门西侧附属楼1楼) 由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持下述相关原件、简装成册的投标报名存档资料(A4纸幅面、存档资料按下列顺序订书机简装、逐页加盖单位章、一式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①《投标报名登记表》原件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投标人必须点击链接下载最新版本的报名登记表,下载链接为http://pan.baidu.com/s/1mgXwSqc),下条②中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电子版也是通过上述方式从网上下载);

②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上述资料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不含二代身份证原件);

③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上述资料的复印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

④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上述资料的全本复印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元人民币 ,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4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3 月 21 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辽宁省沈阳市天都饭店(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238号)。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4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递交,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5.5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详见《辽宁省交通厅门户网站》(www.lncom.gov.cn)上发布的招标公告附件。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甲

邮政编码:110003

联 系 人:张志强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2号

邮政编码:110006

联 系 人:李明哲 周 杰 邓 磊

电 话:***-******** ***-********

传 真:***-********

网 址:www.huajie.com.cn

邮 箱:lngsjzb_hj@163.com

2016年2月2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高速公路 电机 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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