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鉴证、税务咨询服务、财税培训、税务协调服务等业务拟选用的税务师事务服务招标公告
企业所得税汇算鉴证、税务咨询服务、财税培训、税务协调服务等业务拟选用的税务师事务服务招标公告
日 期:2016年2月29日
招标编号:LC公FW2015-336
1. 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龙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黑龙江省绥棱农场2016年度纳税审核服务、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鉴证、税务咨询服务、财税培训、税务协调服务等业务拟选用的税务师事务服务项目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省内具有相应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本项目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绥棱农场2016年度纳税审核服务、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鉴证、税务咨询服务、财税培训、税务协调服务、税收筹划项目等业务拟选用的税务师事务服务项目;
2.2服务期:年度纳税审核业务周期为公历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企业所得税汇算鉴证业务周期为公历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税收筹划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委托税收筹划项目结束为止。
2.3服务内容:
(1)税务审核服务项目:2016年度常年纳税审核服务,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鉴证。
(2)税务服务具体内容:流转税及附加(营业税、增值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财产行为税(房产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国(地)税税费以及财务报表、会计凭证、账薄等进行审核。
(3)税务咨询服务。
(4)财税培训:甲方参加乙方在合同年度内举办的公开课程;每合同年度对甲方的财务人员进行不少于2次税务专业培训,每次不超过2人。
(5)税务协调服务:税务机关各项检查或稽查时,乙方派人协助甲方进行税务方面的沟通与协调。
(6)税收筹划项目:为甲方获得国家征地补偿款进行税收筹划,出具税收筹划方案,指导企业进行财务核算。取得主管税务机关对于此税收筹划业务认可的备案表或批件。
2.4服务地点:黑龙江省绥棱农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且提供佐证材料;
3.2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营业执照范围允许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税务鉴证资质;
3.8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
3.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投标登记
请携带如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税务鉴证A级及以上资质、类似项目业绩、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公司注册地检查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受贿记录证明等)以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于2016年2月29日起至2016年3月2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1:00 、14:00—16:00(北京时间),在黑龙江省龙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远东大厦A区一层)。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需在采购代理机构填写《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来获取《招标文件》,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本项目有关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人民币50元整。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1日。
6、
7、有关本项目采购的其他事宜,请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省绥棱农场
联 系 人:祖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龙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远东大厦A区一层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陈晨
标签: 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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