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勘察、
2016年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勘察、
[]2016年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勘察、设计服务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BGC160090-01FG | 项目名称 | 2016年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勘察、设计服务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6年2月29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6年3月7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6年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名称)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高发改投资(2015)464号,招标人为南京市高淳区东部新农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捷宏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国有非政府投资项目。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5">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2016年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勘察、设计服务 2.2建设地点:高淳经济开发区园区内。 2.3招标范围:针对本次招标范围内道路、桥梁及配套工程提供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包括测量、地质勘探,规模论证、工程、环保、水保等设计及概算编制,招标文件技术标编制,配合编制工程量清单等),以及报批、图审、审查、招标、施工、验收等各阶段的设计服务工作,并提供相应勘察、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 2.4设计服务期:初步设计:10天,施工图设计:25天,方案设计开始时间以甲方设计任务书时间为准。 2.5工程估算价:60000万元,勘察设计费最高限价:696万元(按实际工程审计价结算) 2.6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壹个标段 ********6">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原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原件);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原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原件);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本工程勘察设计的投标 3.4.1工程设计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者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 3.4.2工程勘察资质: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甲级(含)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a.以工程设计单位为牵头人。 b.联合体投标的申请人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含)以上(提供有效的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7">;联合体的由牵头人提供“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提供承诺书原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原件)。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提供承诺书原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原件)。 ********7">4.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由评审委员会对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方案分别进行评审打分,满分为100分,根据投标人的得分由高到低排出前三名中标候选人。具体的分值分配如下:
5、其它要求: 1、本项目需授权项目负责人作为授权委托人投标,开标时项目负责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开标现场接受招标人审查,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投标权; 2、a、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汇票、电汇(网银)。b、投标单位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支付,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到达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帐户,否则后果自行承担。c、开标前投标单位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投标保证金办理窗口递交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经银行核实后打印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确认函作为投标保证金递交的证明同时作为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凭据。(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由牵头单位递交) 3、投标单位如存在严重失信行为,将按相关文件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 4、招标人将拒绝有以下行为的投标申请人:放弃中标、资格审查合格后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 被有关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5、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单位须提交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业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勘察设计能力;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标段的资格审查。如有违反,将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6、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原件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9">2.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6年2月29日至2016 年3月7日止,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江苏捷宏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市太平南路389号凤凰和睿大厦13楼)招标文件费用: 300 元,时间同上。(法定节假日除外) 3.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签章):江苏捷宏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太平南路389号凤凰和睿大厦13楼 联系人:张龙 邮箱:********97@qq.com 传真:***-********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 ||||||||||||||||||||||||||||||||||||||||||||||||||||||||
特殊公告[] ********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6年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名称)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高发改投资(2015)464号,招标人为南京市高淳区东部新农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捷宏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国有非政府投资项目。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5">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2016年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勘察、设计服务 2.2建设地点:高淳经济开发区园区内。 2.3招标范围:针对本次招标范围内道路、桥梁及配套工程提供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包括测量、地质勘探,规模论证、工程、环保、水保等设计及概算编制,招标文件技术标编制,配合编制工程量清单等),以及报批、图审、审查、招标、施工、验收等各阶段的设计服务工作,并提供相应勘察、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 2.4设计服务期:初步设计:10天,施工图设计:25天,方案设计开始时间以甲方设计任务书时间为准。 2.5工程估算价:60000万元,勘察设计费最高限价:696万元(按实际工程审计价结算) 2.6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壹个标段 ********6">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原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原件);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原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原件);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本工程勘察设计的投标 3.4.1工程设计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者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 3.4.2工程勘察资质: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甲级(含)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a.以工程设计单位为牵头人。 b.联合体投标的申请人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含)以上(提供有效的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7">;联合体的由牵头人提供“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提供承诺书原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原件)。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提供承诺书原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原件)。 ********7">4.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由评审委员会对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方案分别进行评审打分,满分为100分,根据投标人的得分由高到低排出前三名中标候选人。具体的分值分配如下:
5、其它要求: 1、本项目需授权项目负责人作为授权委托人投标,开标时项目负责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开标现场接受招标人审查,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投标权; 2、a、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汇票、电汇(网银)。b、投标单位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支付,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到达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帐户,否则后果自行承担。c、开标前投标单位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投标保证金办理窗口递交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经银行核实后打印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确认函作为投标保证金递交的证明同时作为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凭据。(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由牵头单位递交) 3、投标单位如存在严重失信行为,将按相关文件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 4、招标人将拒绝有以下行为的投标申请人:放弃中标、资格审查合格后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 被有关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5、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单位须提交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业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勘察设计能力;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标段的资格审查。如有违反,将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6、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原件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9">2.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6年2月29日至2016 年3月7日止,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江苏捷宏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市太平南路389号凤凰和睿大厦13楼)招标文件费用: 300 元,时间同上。(法定节假日除外) 3.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签章):江苏捷宏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太平南路389号凤凰和睿大厦13楼 联系人:张龙 邮箱:********97@qq.com 传真:***-********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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