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农业品牌推广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

贵州农业品牌推广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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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贵州农业品牌推广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监管平台编号:GZWH-2023-******

项目名称:贵州农业品牌推广服务

交易项目编号: P520*****23000BU9

预算金额(元):*******.00

最高限价(元): 标包1:*******.00 , 标包2:*******.00 , 标包3:******.00 , 标包4:******.00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 贵州农业品牌推广服务(标项1)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00

简要规格描述:贵州品牌农产品抖音渠道推广

备注:

标项2

标项名称: 贵州农业品牌推广服务(标项2)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00

简要规格描述:贵州品牌农产品“珠三角”“长三角”系列推介活动

备注:

标项3

标项名称: 贵州农业品牌推广服务(标项3)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00

简要规格描述:贵阳市部分高位广告品牌展现服务

备注:

标项4

标项名称: 贵州农业品牌推广服务(标项4)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00

简要规格描述:农业品牌文化视频及图文创作服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 标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 标包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 标包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1:否

标项2:否

标项3:否

标项4: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 标项2: , 标项3: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 标项4: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标项1: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独立法人的提供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提供银行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自然人或成立时间未满一年的提供银行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3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②提供2023年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7)投标人自行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②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标项2: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独立法人的提供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提供银行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自然人或成立时间未满一年的提供银行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3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②提供2023年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7)投标人自行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②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标项3: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独立法人的提供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提供银行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自然人或成立时间未满一年的提供银行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3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②提供2023年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7)投标人自行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②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标项4: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独立法人的提供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提供银行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自然人或成立时间未满一年的提供银行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3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②提供2023年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7)投标人自行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②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本标项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戒毒企业以及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中小微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并提供符合通知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未严格按照财库〔2020〕46号文的格式内容进行声明的,视同无效投标处理);符合《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

标项2:

标项3:

本标项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戒毒企业以及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中小微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并提供符合通知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未严格按照财库〔2020〕46号文的格式内容进行声明的,视同无效投标处理);符合《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标项4:

本标项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戒毒企业以及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中小微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并提供符合通知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未严格按照财库〔2020〕46号文的格式内容进行声明的,视同无效投标处理);符合《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06日 至 2023年12月13日 ,每天上午00:00至11:59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s://ggzy.guizhou.gov.cn/zfcg)“文件费交纳与文件下载”获取

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s://ggzy.guizhou.gov.cn/zfcg)“文件费交纳与文件下载”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6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或现场踏勘:

标项1:否 , 标项2:否 , 标项3:否 , 标项4:否

2.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标项1: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2: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3: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4:

采购人指定地点。

3.其他事项: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延安中路6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冯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0851-********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中华中路8号时代广场18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项目一部

项目联系方式:0851-********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项目一部

联系方式:0851-********

标签: 品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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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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