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智慧政务”平台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黄山市“智慧政务”平台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黄山市“智慧政务”平台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其他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 ||
采购单位 | 黄山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屯溪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12月05日 15:01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12月05日至2023年12月16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15楼)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12月16日 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15楼) | ||
预算金额 | ¥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59-******* | ||
采购单位 | 黄山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黄山市屯溪区滨江东路7-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主任 0559-*******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15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工 0559-******* |
项目概况
黄山市“智慧政务”平台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1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HGC2023X059
项目名称:黄山市“智慧政务”平台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招标人根据项目进度提前10天通知中标人开展测评工作,中标人进场测评后,10天内出具《整改建议》,招标人整改完成后,中标人进行复测并在20天内出具《测评报告》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④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磋商小组。
(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3)投标人须具备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协调小组办公室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证书或者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05日 至 2023年12月1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15楼)
方式:现场报名或远程报名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15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1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1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类别:服务类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标段(包别)划分:1个包
4.项目地点:黄山市
5.磋商保证金: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
6.质疑最迟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同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八项内容)。
7.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属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竞争性磋商公告与磋商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磋商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黄山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地址:黄山市屯溪区滨江东路7-7号
联系方式:张主任 05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15楼
联系方式:李工 05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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