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测绘及数据库建设招标公告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测绘及数据库建设招标公告
大同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测绘及数据库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W2016GZX0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同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测绘及数据库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庆市大同区农业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大同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测绘及数据库建设项目
2.2项目地点:大同区7个乡镇
2.3项目规模:大同区大同镇、高台子镇、林源镇、祝三乡、老山头乡、八井子乡、双榆树乡共计7个乡(镇)53个村约112万亩耕地(以实测面积为准)。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3个标段,各标段不允许兼投。
第一标段:大同镇、祝三乡、老山头乡
第二标段:八井子乡、双榆树乡
第三标段:林源镇、高台子镇
2.5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进场开工,至2016年6月15日前完成外业测量测绘工作,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相关专业规范的合格标准。(按照 2014年3月国家发布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2537-201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NY/T2538-201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NY/T2539-2014执行。)
2.7招标范围:土地确权测绘(颁证)及数据库软件管理系统建设(维护)工作。 (本项目以最新的规范作为技术依据。本项目地块测量采用外业RTK实测法,内业采用农业部推荐的六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采编软件,对土地承包地块进行成图;通过信息录入、工作底图制作、现场指界、实地测绘、公示审核、数据入库、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各种公示图、表、电子档案制作和确认、工作报告以及发证和验收所需要其他资料,通过扫描建立农户(一户一档)信息档案(一式三份)等。项目承担单位成果数据及数据库必须与省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数据库管理系统相兼容。操作规程要严格按照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的要求进行。同时,提供相关文字报告成果,最终通过检查验收。为每个乡镇提供一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数据库管理系统软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甲级测绘资质(业务范围:具有地籍测绘和地理信息系统)。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及同类项目经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设备和经济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履约记录;近三年(2013、2014、2015年度)完成的类似业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至少4个(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提供原件);有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12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期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期内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最新的“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测绘工程或测绘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资格,同时具有注册测绘师资格并为投标申请人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有效的劳动合同、投标前最近三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其他人员资格必须满足招标文件配备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承担完成任务的相应硬、软件条件: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能够提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测绘、数据库软件管理系统建设本地化的服务,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并具有野外调查所需的GPS(至少20台)、全站仪等测绘设备、数据采集、处理和成果输出所需的图形工作站、大型扫描仪、大型绘图仪(至少2台)等相应设备。 GPS及绘图仪设备必须提供体现数量的购置发票及仪器鉴定证书。
3.6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项目要求参加投标活动的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提供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项目委托代理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
4.投标登记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2月 29日至 2016 年 3月 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17层)进行投标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4.2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已办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测绘师证及高级职称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须为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有效的劳动合同及投标前最近三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近三年(2013、2014、2015年度)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至少4个,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提供原件)、近三年(2012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20台GPS的发票及仪器鉴定证书和2台绘图仪的发票、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记录原件(查询范围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证明材料、查询记录等文件开具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及以后方为有效。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料不全不接受投标登记。
投标人应对所登记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投标登记者,请于2016 年 2月 29日至 2016 年 3月 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17层)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其他
招标人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投标企业进行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庆市大同区农业局
地 址:大庆市大同镇
联 系 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20层
邮 编: 150090
联 系 人: 赵女士
电 话: ****-********-****
传 真: ****-********
2016 年 2月 29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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