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城区边坡安全隐患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秭归县城区边坡安全隐患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秭归县城区边坡安全隐患治理工程,已由秭归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秭发改审批〔2023〕12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三峡库区三期地质灾害高切坡防护结余资金。招标人为秭归县水利移民项目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宜昌君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包括秭归县广电局宿舍楼高切坡治理工程、秭归县水利和湖泊局办公楼东侧边坡治理工程、郑家花园小区西侧边坡环境治理工程,其中:
(1)秭归县广电局宿舍楼高切坡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边坡治理工程、挡墙工程及排水、土方开挖及回填、墙面绿化、花坛恢复桩间连梁、人行道恢复;
(2)秭归县水利和湖泊局办公楼东侧边坡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抗滑桩、平台恢复、平台铺装;
(3)郑家花园小区西侧边坡环境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排水沟、美化绿化、设施恢复。(详见工程量清单)
2.2项目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现场下达开工令为准)。
2.3项目招标范围:以建设单位(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5项目质量要求:达到《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合格标准,无重大安全事故。
2.6项目安全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安全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单位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
3.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4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现场专职安全员均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分别对应的为A证、B证、C证);(上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3.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上传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
(2)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6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
3.7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须为该投标单位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检)员须具备相应的岗位证(或培训证、资格证);(上传施工员、质量(检)员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上传《拟派项目管理人员无在施项目的承诺书》,格式以招标文件提供的为准)
3.8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近3个月(2023年9月~2023年11月)在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须上传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以上人员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3.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按无效标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投标人须是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上传《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以招标文件为准)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报请行业主管部门作列入黑名单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12月6日至2023年12月16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4.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28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或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7.1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秭归县金缸城市民广场四楼)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7.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23年12月5日。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秭归县水利移民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秭归县茅坪镇丹阳路21号
联系人:梅太源
电话:157*****238
招标代理机构:宜昌君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25号
联系人:韦龙
电话:177*****381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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