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通用服务品类部-海油发展天津海洋装备智能制造基地一期工程建设项目-油套管智能生产线及配套设备采购

海油发展-通用服务品类部-海油发展天津海洋装备智能制造基地一期工程建设项目-油套管智能生产线及配套设备采购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通用服务品类部-海油发展天津海洋装备智能制造基地(一期)工程建设项目-油套管智能生产线及配套设备采购-********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

海油发展天津海洋装备智能制造基地工程建设项目(一期)-油套管智能生产线及配套设备采购

一、主要服务内容:

1. 方案设计:包括生产工艺设计、智能化方案设计、电控系统设计、网络系统设计、压缩空气系统设计、水系统设计、环保设施设计、设备设计、公辅设计、工艺钢结构设计等。

2.对整条产线的技术总负责。最终向招标人提交一个能够全面达到预期指标的生产线;

3.负责生产线范围内工艺设备、安全通道、除尘系统、给排水、安全设施、电缆及桥架、电气设施、电信设施、仪表设施、过程控制系统等供货、安装、调试;

4.负责甲供设备并线、安装、调试等,满足生产工艺要求;

5.负责生产线单体设备调试及整线联动调试,产线稳产试运行,最终实现产线稳产、达产要求;

6.负责生产线各控制系统编程、供应、调试、试车;

7.负责利用招标方提供的信息化系统与产线进行集成和联合调试,以实现相应的智能化管理要求。

8.负责人员培训,参与单体设备性能验收、保证值考核与验收、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全过程的工作;

9.负责对产线建设过程中的项目管理、质量、安全、环保、工期、节能、职业健康、安全评价、质评、配合环保/安全/职业健康/消防等验收、劳动保护、资料归档、保卫、疫情防控等工作全面负责。

10.负责办理生产线投产前的特种设备(含压力容器、安全阀等)的各种手续及仪表的检验、检定;

11.负责设备的冲洗油、初装油;

12.负责各部管路、管道着色和标识;

13.负责各部安全设施(栏杆、走桥、护板、盖板、防护罩等)的制造安装;

二、服务期:项目工期计划自建设单位开工通知书上的开工日期至2024年12月31日。

三、服务地点: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黄河道与淮河路交渤海二十三路处。

2023-12

一、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或国家认可经营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2.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及贸易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应具有*****m2及以上生产车间,并提供相应证明(若自有厂房提供产权证明,若租赁厂房提供有效期内的租赁协议。同时,承诺车间配套设施(电源、水源、气体、材料存放区和生产设备设施等)齐全。

二、业绩要求:

1.投标人在近年(2018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已验收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机械行业生产线供货相关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文件,若业绩为总承包合同,合同中所涉及设备供货相关金额应不低于3000万,并提供设备供货清单及金额作为证明文件。(提示: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数量逐项公开所有的业绩证明材料,未公开业绩或公开业绩的数量不足的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包括:1)合同文件 和2)验收材料(提示:以上2项资料,缺少任何1项都视为无效业绩,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A、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项目名称、合同相关技术要求(如合同技术附件)等内容;B、验收材料应为:验收证明或结算发票(提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完全涵盖以上内容,否则视为无效业绩,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 1项完成订单相应的验收证明或结算发票。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视为1个有效业绩,所提供订单金额累计应不低于3000万元。(提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完全涵盖以上内容,否则视为无效业绩,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三、财务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0-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3年12月5日)至(2023年12月11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办共享中心

2023年12月5日

,天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建设项目 智能制造 智能生产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