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大数据发展有限公司就某市数智城市中心-数据共享及运维子项目合作供应商甄选的公告
赣州市大数据发展有限公司就某市数智城市中心-数据共享及运维子项目合作供应商甄选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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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大数据发展有限公司拟参与某市数智城市中心项目-数据共享及运维子项目,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共同参与项目。欢迎有意愿的供应商与我司联系,现将本次标前甄选有关事项公告。
一、项目概况1、采购项目名称:数据共享交换云平台及系统运维项目
2、采购预算金额:*******.00元
3、甄选期限: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3年12月8日16时止
二、采购需求1、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 拒绝 进口产品;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超过预算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4、参选人可同时针对全部或部分品目进行响应,也可针对单一品目进行响应。
三、供应商报名及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方式和要求1、报名方式要求:有意向的供应商须先填写报名表(见附件一)并提供营业执照,打印盖章扫描件发至邮箱gzsdsj@126.com,邮件接收有效日期截止2023年12月7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采购人收到有效报名材料后,将邮件回复项目详细需求。
2、材料的递交方式要求:提交报名表并收到回复函后按如下方式要求递交纸质材料。
2.1、供应商自审查须满足本甄选公告第四条基本要求,然后按第五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所有材料胶装成册,一式3份。
2.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16:00(北京时间),地点为赣州市章贡区赣江源大道25号三和悦城1号楼。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四、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1、按要求填写“基本情况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二;
2、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三;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格式见附件四;
4、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6、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中无重大失信等被禁止投标记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
7、项目合作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五;
8、项目投标报价表、技术方案、50万以上同类产品相关证明材料等;
9、参选供应商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六、确定邀请供应商甄选小组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比,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获得中选。
1、价格分(30分)
项目仅接受预算范围内的报价,价格分的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0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计算分值时,百分比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
2、技术分(50分)
评审专家对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方案进行评比打分,计入总分。
3、商务分(20分)
投标人具备自2018年9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止(时效以发布日期为准)的同类产品50万以上项目供货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每有一个得10分。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1)名 称:赣州市大数据发展有限公司
(2)地 址:赣州市章贡区赣江源大道25号三和悦城1号楼
(3)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797-*******
(4)监督人:邓女士 电 话:0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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