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四都镇2023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四都镇2023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府发〔2023〕47号
关于印发《四都镇2023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镇属机关:
为有效遏制秸秆露天焚烧频发问题,防止秸秆焚烧污染,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经研究决定,现将《四都镇2023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四都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7日
四都镇2023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为保护生态环境,有效防止秸秆焚烧污染,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切实做好我镇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根据省、市有关秸秆禁烧工作要求和《修水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加强我县露天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在镇党委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原则,坚持行政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和法律措施相结合,全面禁止焚烧秸秆,进一步提升秸秆综合利用率,实现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和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在全镇范围内实施秸秆禁烧,以镇域内野外“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为目标,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方式露天焚烧秸秆。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力争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三、组织领导
秸秆禁烧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原则。成立由镇党委书记胡高才、镇长梁刚明任组长,驻村领导及派出所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村(居)书记为成员的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环保办)和一个综合利用组、一个巡查处置组,主要对全镇秸秆禁烧工作实施统一组织、协调和巡查、督查、查处秸秆焚烧违法行为。各村要组织村级应急小分队,落实必要的灭火工具,确保一旦出现火情,能迅速赶赴现场,及时灭火。领导小组人员名单、综合利用人员名单、巡查处置人员名单附后。
四、工作措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
全体人员按照“驻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长包户、护林员包网格”的要求,同职、同责落实工作责任。各村(居)党组织书记为本辖区禁烧综合利用工作第一责任人。全体村干部全员参加,部署落实禁烧工作,责任分解细化到具体责任人。护林员按照网格化巡查要求,落实宣传巡查责任。充分利用召开村民代表、组长、党员会议,传达工作要求,落实任务和责任,并积极宣传政策和带头参与禁烧工作,确保与种植农户无缝对接、禁烧禁抛与综合利用工作政策做到家喻户晓,确保不折不扣完成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任务。
(二)强化舆论宣传
通过宣传车流动宣传、悬挂横幅、板凳会、发放宣传资料、签订责任状等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积极营造有利于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的良好社会氛围。各村(居)要认真配合搞好宣传教育工作,广泛宣传禁烧秸秆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秸秆禁烧的目的、意义;组织安排村干部、党员主动上门宣传发动,劝导每家每户做出禁烧承诺,营造浓厚的秸秆禁烧舆论氛围,使秸秆禁烧成为广大干部和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同时,在中小学校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通过学生带动家长共同开展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工作。
(三)加强巡查督查
成立镇秸秆禁烧巡查处置队,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的巡查督查,及时处置违反秸秆禁烧的行为。坚持镇领导干部值班带班制度,实行全天候巡(督)查,禁烧不留死角,全面做好禁烧防控工作。镇、村二级要及时购置、维护保养消防器材装备,确保一旦发现火情,能及时控制火势。各村(居)要组建不少于10人的禁烧巡查队,不间断深入田间地头昼夜巡查,一旦出现火情,及时赶赴现场处置,并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薄弱地段严防死守。
(四)促进秸秆利用
围绕秸秆综合利用最大化的要求,在最大程度做好收运和秸秆还田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各自片区外运难度高点位临时集中堆放点的设置。原则上每个村设置一个集中堆放点,在地域偏僻、交通不便的村民组再各自设置1—2个临时堆放点,积极在“疏”上找出新路,从源头上把问题解决掉,切实缓解秸秆禁烧压力。
五、考核机制
凡出现省、市、县第一把火(以上级认定为准)的村(居),严肃问责。
凡被省、市通报的,所在村(居)“一票否决”,每发现一个火点,扣除村(居)经费2000元;凡被县通报的,每发现一个火点,扣除村(居)经费1000元;凡被镇巡查发现的,每一个火点,扣除村(居)经费500元;将扣除的经费作为奖励资金发放给完成综合利用任务且没有被县级及以上通报火点及黑斑的村(居)。凡被县级及以上通报2次及以上或被镇巡查发现3次及以上的村(居),将由镇纪委介入处理。
附件:2023年四都镇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2023年四都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大秸秆禁烧力度,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建设“山水四都”,经研究决定,成立四都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胡高才 党委书记
梁刚明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沈平初 人大主席
张 帅 党委副书记
钟 村 常务副镇长
赵倩影 纪委书记
丁向军 委员、副镇长
黄婧妩 人大副主席
卢雪玲 副镇长
胡佩莹 四级主任科员
梅金平 综合执法大队长
王 慧 四都派出所所长
成 员:相关部门负责人、村(居)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一个办公室和两个小组,具体分工如下:
禁烧工作办公室由丁向军同志兼任主任,办公室设在镇环保办,负责秸秆禁烧工作的协调、指导、督查等相关工作。
综合利用组办公室由沈平初同志兼任主任,办公室设在镇农业办,牵头负责农作物综合利用工作的协调、指导、督查等相关工作。
巡查处置组办公室由梅金平同志兼任主任,办公室设在镇执法大队,负责秸秆禁烧的巡查、处置工作,并协助开展禁烧督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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