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广电基地生活配套项目二期集中供暖工程招标公告
湖北广电基地生活配套项目二期集中供暖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湖北广电基地生活配套项目(二期)集中供暖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2016-******-70-03-******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湖北长江广电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湖北长江广电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以南,光谷四路以西,神墩三路以北 建设规模:围绕湖北广电基地生活配套项目二期高层住宅供暖(辐射供暖)进行建设,计容总建筑面积约为******.54m2,按照建筑节能标准供暖负荷指标取45W/ m2,预计于2024年底交付。现拟为二期高层住宅建筑投建供暖系统,提供辐射供暖服务。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采购、安装、调试、验收以及工程投入使用后质保期两年的运营管理及保障服务工作。质保期内中标人负责本项目运营服务、设施维护及设备更新,满足使用需求的情况下承担运营风险并获得合理收益。质保期到期后,中标人应将招标方招标范围内投标方资产所有权转让给招标方,相关流程须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对国有资产管理的要求,转让期间应保证该项目设施的正常运行。具体说明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1-15 合同估算价:3994.20万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2)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人为独立投标的,应至少具备1项独立承接完成的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或1项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应至少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应至少具备1项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等证明资料,类似项目是指:投资额不小于2000万的集中供暖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五年担任过类似项目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等证明资料,类似项目是指:投资额不小于2000万的集中供暖工程),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若为联合体的,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所有成员应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其他成员的主要权利和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2月06日至2023年12月1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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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05日 | |||||||||||||||||||||||||||||||||||||||||
备注: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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