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海关区2023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实施方案
山海关区2023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落实养殖场强制免疫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落实到位,切实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指导意见(2022- 2025)》(农牧发〔2022〕1 号)和《河北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冀农发〔2021〕28 号)《河北省 2023 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 “先打后补”实施方案》(冀农发〔2022〕162 号)有关部署和要求,推进我区“先打后补”工作,抓好“先打后补”补助经费发放,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2023 年,全面推行规模养殖场户和种畜禽场自主采购疫苗实施免疫、财政给子适当资金补助的方式,实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推动养殖场户落美动物防疫主体责任,巩固提升强制免疫效果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一)畅通疫苗供应渠道。贯彻落实《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规范畅通强制免疫疫苗经营渠道,保证供应.养殖场户可向疫苗生产、经营企业购买强制免疫疫苗,对本养殖场户畜禽实施强制免疫。
(二)支持发展服务主体。鼓励发展第三方社会化免疫服务组织,推动所有规模养殖场户自行开展免疫或向第三方服务主体购买强制免疫服务。
(三)落实落细免疫责任。督促养殖场户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自觉做好畜禽强制免疫工作,农业农村局加强强制免疫工作督导和效果评价。
(四)推行信息化管理。推动完善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信息管理系统,实行 “先打后补” 自主申报、在线审核、汇总统计。
二、任务目标
2023 年,全区符合条件的规模养殖场户和种畜禽场全面实行 “先打后补”,停止供应政府招标采购强制免疫疫苗,其他养殖场户继续实行省级集中招标采购疫苗供应进行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
三、职责任务
山海关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全区“先打后补”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相关配套措施、经费落实、宣传培训、材料审核.资金发放以及有关数据的上报等工作,做好日常监测、监督抽检、“先打后补”平合运行等工作。基层防疫监督分站负责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四、实施内容
(一)实施对象。实施“先打后补”的对象为符合下列养殖规模标准和具备相关条件的养殖场户。
1.养殖规模标准。年出栏生猪500头以上、肉牛50头以上、羊100 只以上、肉鸡1万只以上,以及存栏奶牛100 头以上、蛋鸡 2000只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户)。鸭鹅参照鸡标准执行。
2.具备条件(1)合法正规渠道购买国家批准的强制免疫疫苗并按要求贮藏和使用,且疫苗病种(亚型)适用畜禽范围与申请补助的畜禽一致。(2)补助周期内,场户内畜禽应免尽免,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 70%以上(布病除外)。 (3)履行建立免疫档案、佩戴畜禽标识、申报产地检疫、 无害化处理、动物疫情报告等法定责任义务,积极配合农业农村部门监督管理,且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4)如实、规范填报养殖场户基本情况、强制免疫疫苗购置和免疫接种等信息,并按规定时限完成备案、补助申请等。
(二)实施程序
1.提前摸底统计。农业农村局对规模养殖场户和种畜禽场数量及养殖情况进行摸底统计,对 2023 年强制免疫疫苗需求情况进行测算,2022年10月31日前汇总上报。规模养殖场户和种畜禽场确定以2022 年相关养殖数据为参考。
2.养殖场户线上注册。农业农村局组织养殖场户通过“先打后补”APP 进行注册,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上传 “先打后补承诺书”(见附件),并逐场确认,报送市级汇总审核。
3. 强制免疫疫苗采购。参加“先打后补”养殖场户自主向合法正规的疫苗生产、经营企业购买强制免疫疫苗,索取疫苗采购发票。
4. 强制免疫实施。参加“先打后补”养殖场户按照全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实施免疫,免疫完成后,及时通过“先打后补”APP 录入免疫所使用的疫苗品种、数量,以及免疫畜禽的数量、免疫日期等信息。
5. 免疫效果评价。补助资金3万元以上(含3万元)的养殖场户(不包括肉禽)全部开展免疫效果自评,或者委托有资质实验室进行检测评价,至少提供 1次检测报告。其他由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抽检评价。
6. 补助经费申请。实施“先打后补〞的养殖场户完成强制免疫接种后,手 2023 年12月31日前通过“先打后补”APP 进行补助申请,上传疫苗采购发票、产地检疫证明等佐证材料。逾期未申请的,视为主动放弃补助经费。
7.补助申请审核,基层防疫监督分站负责对辖区内养殖场户“先打后补”补助经费申请信息进行初审,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终审。肉牛、肉羊、生猪(不包括种猪)、肉禽补助数量以产地检疫数量为主。要依据种畜禽、蛋禽、奶牛、种猪补助数量以畜禽饲养量(存栏)牲畜耳标领用数量等为主要依据,结合疫苗使用数量进行认定。申报数量明品不符的,应退回重新填报。
8.补助资金发放。农业农村局按规定做好拟补助资金情况公示,并会同财政部门做好资金直补到场到户,并做好档案留存。
(三)补助指导标准。参照政府招标采购疫苗价格,按照强制免疫政策、免疫程序有关规定,推荐畜禽单头(只)补助标准如下:
高致病性禽流感:蛋禽、种禽每羽最多补助0.6 元,商品肉禽每羽补助0.03元。
口蹄疫:商品猪、奶牛、肉牛每头最多补助2.8元,羊每只最多补助1.4 元,种猪每头最多补助4.2元。
布病:羊每只补助 0.29 元,肉牛每头补助1.45 元,犊牛每头补助18元。
小反刍兽疫:羊每只补助 0.3元。
“先打后补”补助政策实行限额补助,每个养殖企业年度补助经费不超过100万元。
(四)监督抽检
对辖区内申报补助场户数抽检全覆盖.要科学合理,抽检每年至少1次,每次每场抽检样品不少于30份,免疫抗体不合格的按照要求补免。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推进“先打后补” 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统一思想,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和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明确牵头单位,强化责任担当,及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二)强化经费管理。加强对补助资金发放使用监管和指导,对补助30万元以上的场户要逐个核实。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补助资金审核,不定期对申报场户进行抽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严肃查处“先打后补”工作中“吃拿卡要”等违法违规行为,不得层层加码,设置不恰当门槛和人为障碍,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三)强化技术支撑。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及时掌握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信息管理模块使用情况,对反映的问题认真研究,及时协调解决。对管理模块存在的问题,要及时逐级进行反馈,推动尽快完善信息系统,确保网上申报、审核等工作顺利实施。
(四)强化宣传培训。要通过 QQ 群、微信群、宣传单等形式,加强动物疫病防控政策宣传,确保规模养殖场户政策知晓率达到 100%。加强对乡镇畜牧兽医人员、村级动物防疫员培训指导,大力发展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推进“先打后补”政策全面落实。
(五)做好实施总结。农业农村部门、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乡镇基层动物防疫监督分站要认真总结“先打后补”工作推进情况,分析查找存在问题并提出建议,于 2024 年 1 月20日前将项目实施总结(包括规模养殖场户数量、畜禽免疫数量、畜禽补助数量和补助金额等)上报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衣楠 电话:*******
山海关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申请“先打后补”养殖场户名单及金额
山海关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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