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年度更新项目采购公告
通州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年度更新项目采购公告
通州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年度更新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衡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南通市通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就通州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年度更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具体负责相关招标事宜。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通州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年度更新项目
项目编号:JSZC-******-HSGL-C2023-0015
采购人名称:南通市通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项目类型为:服务类。
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服务业。
二、项目情况:
(一)项目背景
为了贯彻落实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年度更新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和部署,为确保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的现势性和准确性,发挥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在自然资源管理中的基础支撑作用,服务乡村振兴,南通市通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开展2023年度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
(二)工作任务
为保证通州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数据的现势性和准确性,基于已有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采取“内业为主,外业为辅”的作业方式,开展2023年度数据更新汇交工作。由于成图精度、坐标转换等客观原因造成的不一致通过内业技术手段解决;对确实发生权属变化的区域,按照地籍调查和不动产统一登记相关规定,重新开展外业补充调查。
严格按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2021修订版)和《关于印发《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扩展内容)》(试行)的函》对存量农村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进行升级,按照建库要求完成属性字段赋值、逻辑关系重建、坐标系转换等工作、将空间数据、属性数据和其他相关数据按要求进行汇交。
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数据维护
按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2021修订版)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进行数据结构转换,按照建库要求完成属性字段赋值、逻辑关系重建、坐标系转换等工作;根据省要求地籍区、地籍子区按第三次国土调查统一时点成果行政界线转绘,同时,结合现有不动产登记成果、现行区划实际需要,对地籍区、地籍子区进行优化。
2、调查更新
对全区2022年集体所有权成果开展权属核实工作,对确实发生权属变化的区域,按照地籍调查和不动产统一登记相关规定,重新开展外业调查,核实权属界线的准确性、权利人等信息的正确性,并根据权属核实成果对数据库进行更新,形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更新数据库。
3、成果汇交
按照《江苏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数据成果汇交要求》对更新调查成果进行汇交,最终形成满足要求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汇交成果。本次通州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实施范围包含通州湾示范区、苏锡通园区、南通高新区范围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数据成果的汇总汇交工作。
(三)主要工作程序和方法
1、工作准备
按照地籍调查规程以及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准备工作,包括人员组织准备、资料收集准备、实施方案和技术细则的制定等工作。
2、数据内业处理
数据属性处理,包括规范化处理和不动产单元编码。
宗地更新,基于已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按照地籍调查规程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权属界线以及权力主体发生变化的宗地开展更新工作,由相关权利主体对自2023年以来发生的权属变化情况进行主动上报。
3、外业更新调查
依托于工作底图开展权属调查,按照收集的地籍材料是否完整齐全、地籍材料之间是否能够相互印证、地籍材料现势性的强弱进行分析,评价选择权属调查方法(内业核实或外业调查),并在工作底图上进行标注。如无地籍材料,则需要外业调查,并在工作底图上进行标注。权属调查的内容包括:编制宗地代码、土地权属状况调查、土地权属界址调查、宗地草图的绘制、宗地调查表填写、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的编制、编制不动产权属争议原由书等。
4、登记发证
对发生变化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进行登记发证所需信息的录入,利用不动产统一登记发证系统,对发生变化的所有权宗地进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
5、数据入库
按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和《关于印发《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扩展内容)》(试行)的函》要求进行数据入库,导入到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相应图层及属性表中。数据入库包括宗地数据入库、基础地理数据入库、登记数据入库等。
6、成果汇交
按照统一数据内容、结构和格式等要求,通过数据抽取、映射、转换等技术手段,形成符合国家、省数据汇交要求的数据成果并上报。
7、组织验收
由南通市通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专家组进行验收。
(四)提交主要成果
(1)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更新汇交数据库;
(2)地籍区(地籍子区)优化成果;
(3)省厅要求汇交的空间数据、属性数据和其他数据成果;
(4)其他文档成果等。
(五)采购预算
本项目由区财政拨款,采购预算价60万元。最高限价60万元。
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其它组织);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为采购项目或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服务商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四)具备完成本项目标的资质和能力,并能提供相应服务(必须具有国家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必须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服务商中标后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或者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七)满足国家有关部门对服务商强制性规定或要求;
(八)财务状况良好;
(九)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A、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服务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B、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C、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服务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D、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E、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为三星的扣2分,评价结果为二星的扣3分,评价结果为一星的扣4分。
四、获取采购文件
潜在投标人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五、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50开标室(通州区碧华路197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东侧)。
六、开启
1.时间:2023年12月1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50开标室(通州区碧华路197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东侧)。
七、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招标代理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3000元,由中标单位支付,请投标报价综合考虑。
九、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代表须携带身份证和一份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出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否则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十、本次竞争性磋商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市通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大庆路127号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方式:0513-********
2.招标代理信息
招标代理:江苏衡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通州区朝霞路鑫河湾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151*****000
十一、其他
1.潜在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2.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 副本份数:2份
3. 有关本次磋商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4.本次磋商采购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5.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交易中心不收取交易服务费。
6.本项目不收取标书工本费。
7.本项目需磋商现场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即为最终报价,作为评审的依据。
标签: 更新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江苏衡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