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艾特斯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办公场所厨房服务公司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辽宁艾特斯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办公场所厨房服务公司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宁艾特斯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办公场所厨房服务公司公开招标(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招标人为辽宁艾特斯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为辽宁艾特斯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办公场所厨房服务公司,负责艾特斯公司办公场所厨房的全面管理和具体运作。
2.2 服务内容:负责辽宁艾特斯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厨房的全面管理和具体运作;负责为艾特斯公司提供高质量的餐饮服务;负责食品原材料及生活易耗品的采购服务;负责制定食谱,负责员工每日早、午、晚餐、加班夜宵用餐保障和商务接待用餐服务;负责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和各类应急任务的餐饮保障;负责餐厨垃圾的外运和处理。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4 服务地点:汇锦金融中心(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与长白西路交叉路口)。
2.5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期满后,经甲方评定服务合格,乙方愿意按照原合同约定继续提供服务的,合同可续签一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2.企业业绩
投标人在近3年(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2020年12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独立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或“单餐服务人数不少于300人”的食堂经营管理服务类业绩。
3.3.主要人员要求
(1)厨师长(1名):具有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制的中式烹调师职业资格证书,技术等级为高级技能(三级)或以上;
(2)面点师(1名):具有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制的中式面点师职业资格证书,技术等级为高级技能(三级)或以上。
3.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2020年12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11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下述资料(逐页加盖单位章)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接收邮件时间为准)发送到招标代理LNCTZBDL@163.com邮箱,材料文件命名为“LNCT580-2023材料+单位名称”并电话联系招标代理公司确认报名情况,获取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附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3)业绩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文件费采用银行电汇或转账形式支付,建议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支付,售后不退,逾期不售。
汇款账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银行账号:*********(汇款凭证需注明项目编号、单位名称);
4.3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4投标人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将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将书面电子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26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http:// www.lnjttz.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艾特斯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197号汇锦金融中心4楼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24-********
邮 箱:chenhy@lnats.com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赵女士
电 话:024-********
邮 箱:LNCTZBDL@163.com
标签: 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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