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购买2023年度科技创新领域人才项目评审服务询价函
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购买2023年度科技创新领域人才项目评审服务询价函
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拟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2023年度科技创新领域人才项目评审服务,服务费用不超过20万元,现面向相关服务机构询价3个工作日,请呼市地区有意向的服务机构提供相关资料并对服务内容做出报价,我局将根据服务机构的资质、方案及报价择优选取,具体服务内容及相关要求见附件。
相关材料及服务报价单请发送至邮箱hhhtysqcx@163.com,不接受现场报送材料,截止日期:2023年12月8日下午17:00。
联系电话:0471-*******
附件:服务内容及相关要求
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2月5日
附件:
服务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服务内容
开展2023年度呼和浩特市科技创新领域人才项目“‘政产学研推用银’创新联合体项目、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项目、‘人才飞地’项目、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团队)评选”的评审服务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根据项目征集通知和《呼和浩特市吸引人才政策10条科技创新领域配套实施细则》等相关管理办法,对市科技局通过初审的项目进行评审,汇总专家评审意见,出具评审报告,将评审材料归档。
2.围绕呼和浩特市构建更加开放的人才工作新格局,着力构建内外联动的工作机制,要求聘请市内外相关行业(学科)的高级职称以上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对2023年度呼和浩特市科技创新领域人才项目进行评审,专家组人数为5或7人(须含长三角地区高校院所专家2人及以上)。
3.本次评审部分项目要求举办1.5天“路演答辩”方式的评审活动,要求提供现场路演所需设备和人员。
二、服务机构要求
1.服务机构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服务机构在项目评审工作安排、人员组织、项目管理经验、方案设计和配套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关资格和能力;
3、不接受联合申报。
三、响应文件材料清单
1.服务报价单(报价包括服务管理费、专家评审费、相关会议费、其他劳务费、材料费、差旅费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用等,服务机构漏报、不报费用均在总价内,购买人不予另行支付);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4.服务工作方案;
5.单位简介;
6.其他证明材料。
标签: 科技创新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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