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东乡供水厂斜管沉淀池更换斜管项目招标公告
广宁东乡供水厂斜管沉淀池更换斜管项目招标公告
肇庆市肇水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广宁供水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对“广宁东乡供水厂斜管沉淀池更换斜管项目”进行招标,接受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进行公告,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2.项目编号:2023Z02GLHW3242
3.招标人:肇庆市肇水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广宁供水分公司
4.项目地点:广东省肇庆市广宁县东乡供水厂
5.项目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天内完成送货。货物安装按招标人的要求配合东乡供水厂的生产安排,并确保从停水更换到正式投入使用3天内完成斜管现场更换工作。
6.项目最高限价:
投标人的报价高于招标人最高限价属于无效报价。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价进行报价,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的,需在投标文件中附上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项目中应用过的经验等。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或成本分析报告分析不合理则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7.项目内容、要求
(1)在保障安全供水条件下,对东乡供水厂在用的斜管沉淀池462.4㎡(沉淀池尺寸:15.6m*17m+(6.8+6.8)m*14.5m)六角蜂窝斜管填料进行全部更换,并清理更换下来的旧斜管。新斜管规格参数要求:材质:非再生环保聚丙烯塑料,单组斜管尺寸:长1000mm,宽1000mm,高866mm,倾角60°,正六角内切圆直径为Φ35mm,管壁厚度:0.5mm。
(2)产品质保期为五年,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造成的维修和更换均由供方负责解决并承担所需一切费用,并需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4小时内予以答复,在2个工作日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和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的规定(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
4.投标人必须是标的物的制造商或下属销售公司、代理商,若投标人是下属销售公司或代理商的,需提供标的物制造商唯一指定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复印件(由下属销售公司或代理商提供,原件查验)。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投标供应商需登录“肇庆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统一采购平台管理系统”,访问地址为http://59.34.2.66:3080/进行供应商注册报名并于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统一采购平台管理系统”提交投标文件(加盖公章的电子版)。
2.网上报名时间截止为:2023年12月13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四、招标活动实施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加盖公章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投标文件以签收时间为准)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5日下午9:30(北京时间)
2.本项目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邮寄/现场递交。
3.邮寄/现场递交地址及收件人:肇庆市肇水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四楼运营管理部,肇庆市西江南路12号,邱先生,136*****242。
4.开标地点:肇庆市肇水水务发展有限公司七楼B会议室(肇庆市西江南路12号)。
若已获取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1日以书面形式(信函或传真加盖投标人公章)通知招标人。
五、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肇庆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统一采购平台”、“采购与招标网”及“肇水发展微信公众号(订阅号)”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告期间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招标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六、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肇庆市肇水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广宁供水分公司
招标人地址:广宁县南街街道小迳村委会县消防队侧(林忠平宅)首层第六卡、第七卡(广宁供水分公司)
联系人:钟国林
电话:130*****196
标签: 斜管沉淀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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