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视频会议系统招标公告第二次第1包

某部视频会议系统招标公告第二次第1包




某部视频会议系统竞争性谈判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某部视频会议系统

二.项目编号:2023-JKBSAQ-W3002

三.项目概况:

序号

物资

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1

某部视频会议系统

详见第六章

1

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天内全部免费安装调试完毕

江浙沪、采购人指定地

说明: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物资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不接受;

2.项目预算:94.574万元;

3.最高限价:94.574万元;

4.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成交数量比例按1:3计算,成交价格确定方式按照审价定价执行。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含军队采购网各军兵种处罚通报),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保密以上(含二级)资质。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12月5日至12月18日,每日上午0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上海市。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含军队采购网各军兵种处罚通报),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7.报价供应商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保密以上(含二级)资质证明材料。

申领方式:

线下发送。报价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谈判文件。

(五)谈判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3年12月27日13时0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7日13时30分。

(三)报价地点:上海市静安区。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五)法人或授权代表在递交报价文件时,除密封好的报价文件外,还需单独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供现场核实:

(1)法定代表人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3)保证金凭证

(4)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3年12月27日13时30分(应当与报价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谈判地点:上海市静安区。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同步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老师、王老师、柴老师

办公电话:021-********

移动电话:195*****526153*****228

地 址:上海市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倪老师

办公电话:02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视频会议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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