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主院区景观园林绿化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主院区景观园林绿化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主院区景观园林绿化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EPC)(HBSJ-******SZ-*********)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SZ-*********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主院区景观园林绿化提升项目已由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以同济医院院长办公会2023年(第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1095号同济医院主院区内。
建设规模:因主院区连廊施工导致周边区域景观破损较为严重,故对主院区行政楼北广场、明德广场、内科大楼、行政楼、303栋、301栋、老住院楼、外科综合楼、后勤楼、三号楼、二号楼、肿瘤放疗中心、教学大楼、同源路等周边景观园林绿化修复提升。施工总面积约*****平方米。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1、改造区域:主院区行政楼北广场、明德广场、内科大楼、行政楼、303栋、301栋、老住院楼、外科综合楼、后勤楼、三号楼、二号楼、肿瘤放疗中心、教学大楼、同源路周边景观园林绿化修复提升。2、设计:包括效果图设计、施工图深化设计;投标人需提供提升方案设计、总平面图、铺装平面图及大样图、绿化平面图、照明系统设计、自动喷灌系统设计、附属设施布置等。3、破除挖运:破损铺装、沥青、残缺绿植、路沿石、植草砖等;4、绿化:乔灌木栽植、移栽、草坪栽植、花镜植物栽植;5、园建:广场及道路铺装,道路沥青修复、排水沟;6、配套安装:绿化给水、照明设施、自动喷灌系统;7、附属设施:座椅、树池篦子、垃圾桶、栏杆等,详见发包人要求。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1-01
合同估算价:752.00万元
2.3其他:质保期两年。绿化养护期两年,包栽包活。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工程保修期:按建筑法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执行,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保修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3.1.2资质要求:设计单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5年,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在7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总承包(epc)或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合同、竣工验收报告。3.1.4投标人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技术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技术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施工负责人可与项目经理为同一人)。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技术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3.1.5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经审计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近三年无亏损(新成立的以成立之日起计算,若为联合体投标,财务审计报告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3.1.6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若联合体投标,则各方均需满足上述信誉要求)。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可由联合体任一成员担任;(4)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最终以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为准;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法律责任。(5)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本项目投标人其他资质要求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2月06日至2023年12月1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6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同济医院官网(https://www.tjh.com.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代理机构:
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1095号
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大厦10楼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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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王科长
联系人:
徐工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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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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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3年12月05日
备注:

标签: 区景观园林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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