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樟树市河西港城一体化城市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九年一贯制学校土地污染评估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关于“樟树市河西港城一体化城市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九年一贯制学校土地污染评估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关于“樟树市河西港城一体化城市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九年一贯制学校土地污染评估(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5日-2023年12月13日
樟树市河西港城一体化城市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九年一贯制学校(简称“九年制学校”),拟建地块位于樟树市张家山镇清江大道南侧,樟树市金岸外语学校东侧,220省道(四特大桥)西侧,赣江河北侧以南的空地内,占地面积为*****.16平方米,地块中心坐标为:E115°31′8″,N28°4′50″。
2022年8月22日,樟树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单位)通过江西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公开选取方式,确定江西上达环保有限公司(后称“调查单位”)为樟树市河西港城一体化城市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九年一贯制学校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中标单位。中标后,调查单位立即成立项目小组,积极与委托单位联系、沟通、讨论具体工作开展事宜。
2022年8月24日至2022年8月29日,经电话沟通和地图软件定位,确定项目地块位置;通过卫星地图软件获取地块和周边地块(以地块中心点为原点,以离中心点最远距离边界外500m为半径的范围)卫星现状图及历史影像图;收集了地块相关文本资料,包括关于对市发投集团《请求划拨樟树市河西港城一体化城市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用地》事项的批复(樟国资发[2021]224号)、河西港城一体化城市配套基础设施EPC项目九年一贯制学校(含体育活动中心)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河西港城一体化城市配套基础设施EPC项目九年一贯制学校(含体育活动中心)方案设计文本、《樟树港河西港区港城一体化城市配套基础设施学校及体育设施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详勘阶段)》等。结合相关资料综合分析可知:地块现为城镇住宅用地和旱地;规划为学校用地,根据GB*****规定的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即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中小学用地,属于城市建设用地中的第一类用地;《勘察报告》明确勘察范围内未发现埋藏的河道、沟滨、墓穴、防空洞、孤石、地下管线、邻近建 筑物基础、施工遗留物等地下障碍物;地块及周边相邻地块历史上均没有可能造成污染的来源。
2022年8月30日,在委托单位和学校建设单位工作人员的协助下,调查单位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包括业主单位、学校建设单位、生态环境部门、自然资源部门、当地政府部门和周边居民等对地块较为熟悉人员。经过人员访谈可知:地块在2017年以前为旱地或农田,2017年以后地块上搭建了临时蔬菜和家禽养殖棚,地块历史上没有工业生产活动;周边相邻地块在住宅建设和搬迁的过程中也没有工业生产活动的历史情况存在。
2022年9月6日,调查单位对地块和周边进行了详细的现场踏勘,了解到地块和相邻地块现状;对周边环境保护目标进行走访确认;并在地块内选取了5个点开展了现场快速测定。现场踏勘分析得知:地块现场与卫星地图软件影像吻合;周边相邻地块现场与卫星地图软件影像不一致,原因是卫星地图软件更新不及时;周边环境保护目标比较简单,除了樟树市药都外国语学校,其他均为住宅区;现场快速测定表明地块内有毒有害气体无异常,重金属的检测数据均低于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结合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等综合分析,地块内无工业企业存在的历史情况,不存在内部污染源。周边没有工业企业存在的历史情况,根据区域气象条件可知,该区常年主导风向为东北偏东风,地块东北侧为老岸新村安置小区,东侧为之前为老岸村住宅区,搬迁后暂为闲置空地。因此不会因为大气迁移导致污染物对本地块的影响。根据surfer软件绘制出的本地块地下水水位等值线及地下水流向图可知,地下水流向自南流向北,地块南侧相邻地块没有工业生产活动存在,不会因地下水迁移至本地块导致污染物对本地块的影响。潜在污染源对该地块产生污染的可能性较小。根据现场快速测定结果表明,地块内土壤有毒有害气体快速测定结果无异常,土壤重金属快速测定结果均低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36/1282-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在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的一般程序中,本次调查为第一阶段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单位经过资料收集及分析、现场踏勘及快速测定、人员访谈等工作流程,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和《江西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文件编制指南(暂行)》(赣环土壤〔2022〕1号)等相关规定,本地块不进入第二阶段调查工作。
标签: 配套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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