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及相关工作试剂耗材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2023年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及相关工作试剂耗材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拟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确定2023年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及相关工作试剂耗材采购项目的承担单位,兹邀请具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2023年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及相关工作试剂耗材采购
(二)采购预算:人民币18.33万元(大写:拾捌万叁仟叁佰元整)
(三)采购内容:试剂耗材
(四)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五)招标方式:比选
二、比选时间及地点
(一)比选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一周内,具体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比选地点: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88号
(三)比选文件获取:下载附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及报名办法
(一)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近三年内未被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网址为: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四川政府采购网曝光台”(?http://www.ccgp-sichuan.gov.cn/)、成都信用平台(https://credit.chengdu.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报名办法
1.提交比选材料即视为报名。比选材料须现场送达并签字确认,比选材料应于2023年12月12日17:00前送达至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88号,办公楼307室。
2.比选响应文件一式2份,合装于一个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注明参加比选的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公章密封章。
四、比选文件要求
(一)比选资料:详见《采购文件》文件格式。
(二)违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比选评
审:
1.逾期未报名的;
2.比选资料与原件不一致的;
3.比选资料中报价函原件未加盖公章,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印章(签字)的;
4.比选资料中报价金额大小写不一致的;
5.其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情形。
五、比选程序
(一)评审小组成员现场审查比选申请人递交的比选资料,按照评分表进行独立打分;
(二)评审小组汇总得分,得分最高的比选申请人为中选人;
(三)评审主持人宣布比选结果;
(四)比选结果将于比选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
六、比选评审标准和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
七、争议和投诉处理
比选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比选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比选结果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提出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人不按规定程序和时限提出投诉的,不予受理。(投诉联系人:李老师、范老师;联系电话 :028-********、028-********)。
八、中选履约
中选人弃权或无法完成服务的,我站原则上按照本次比选情况依次顺延确定最终中选人。如有特殊情况的,需说明理由。
中选人提供资料不实或故意隐瞒事实,以及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约的,我站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九、解释
本公告由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后勤保障中心解释(项目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8-********)。
********比选(采购)文件-2023年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及相关工作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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