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卫生监督所医疗废物和餐饮具消毒在线监管平台试点项目采购公告
东莞市卫生监督所医疗废物和餐饮具消毒在线监管平台试点项目采购公告
一、采购人
东莞市卫生监督所
二、采购项目名称
医疗废物和餐饮具消毒在线监管平台试点项目
三、项目预算金额
人民币*****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为我所提供整套可使用及操作的医疗废物和餐饮具集中消毒在线监管系统,服务期为一年,具体包括以下内容需求:
(一)医疗废物在线监测系统功能包括,医疗废物打包标识,回收车运输标识,入库标识,转运人员信息录入,以上信息均需录入系统,形成医疗废物全流程监控管理。系统需对各节点数据进行数据建模,利用标准化数据模型对异常数据进行预警。系统需具备综合报表查询分析功能。
(二)餐饮具在线监测系统功能包括,消毒区域进出口温度数据采集,清洗区域pH数据采集和全流程视频监控,以上信息均需录入系统,形成餐饮具全流程监控管理。系统需对各节点数据进行数据建模,利用标准化数据模型对异常数据进行预警。系统需具备综合报表查询分析功能。全流程视频监控需供甲方监督人员随时查看对应位置的视频监控。
(三)医疗废物在线监测系统需为我市6所二级以上医院提供试点服务;餐饮具在线监测系统需为我市1家以上集中消毒餐饮具企业提供试点服务。
五、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需有类似在线监测项目的开发产品,并已成功部署及运行。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关于类似在线监测项目的合同复印件。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三)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投标人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公示期
2023年12月5日至12月13日,共7个工作日。
七、投标人须知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3年12月13日前将以下资料送达到采购人:
(一)营业执照;
(二)报价资料;
(三)服务方案等投标资料。
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投标人应对其所提供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报价无效。
八、开标
投标资料递交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开标,采购人将结合报价情况、售后服务等进行综合评选,最终确定供应商。开标结束后我所官网公示中标结果,并电话通知中标人。
九、联系方式
地址:东莞市城区学院路178号东莞市卫生监督所;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0769-********。
东莞市卫生监督所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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