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两基地一中心”建设项目电子靶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两基地一中心”建设项目电子靶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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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两基地一中心 建设项目电子靶场建设项目招
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3-XBZB-03055)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 招标条件
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两基地一中心 建设项目电子靶场建设项目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147 万元,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
区高级人民法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两基地一中心 电子靶场建设,拟构
建实战训练靶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两基地一中心 建设项目电子靶场建设项目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两基地一中心 建设项目电子靶场建设项目)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的 有
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2 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vn )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v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 其他:(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 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
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
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2 月 06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3 年 12 月 10 日 19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线下报名并现金购买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2 月 18 日 16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乌市沙区伊宁路 318 号江西大厦九楼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纸质文件
递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2 月 18 日 16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乌市沙区伊宁路 318 号江西大厦九楼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 其他
1. 招标条件
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
人民法院 两基地一中心 建设项目电子靶场建设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采购,欢迎
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两基地一中心 建设项目电子靶场建设
项目
2.2 项目编号:2023-XBZB-03055
2.3 预算金额:147 万元
2.4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两基地一中心 电子靶场建设,
拟构建实战训练靶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的 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
物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3.2 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vn )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v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
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3 其他:(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 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2 月 06 日 10 时至 2023 年 12 月 10 日 19 时止(北
京时间,下同),在乌市沙区伊宁路 318 号江西大厦九楼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
件。
4.2 文件获取时携带以下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营业执照 信用中国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等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4.3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份,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12 月 18 日下午 16 时 00
分,地点为乌市沙区伊宁路 318 号江西大厦九楼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 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
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阿迪娜 艾力牙尔 哈斯艾日登
联系电话:15899168493 15199086046
代建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中心
联系人:张珈瑞
联系电话:13565997661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伊宁路 318 号江西大厦 9 楼
联系人:柳娟
联系电话:0991-5823555
八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投资
建设项目代建中心。
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地 址:乌鲁木齐市
联 系 人:阿迪娜 艾力牙尔 哈斯艾日登
电 话:15899168493 1519908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伊宁路 318 号江西大厦九楼
联 系 人: 柳娟 卢贝贝
电 话: 0991-5823555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签: 靶场 基地 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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