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南农贸大市场精装修工程一期的招标公告

鄂南农贸大市场精装修工程一期的招标公告

<鄂南农贸大市场精装修工程(一期)>(项目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ZX-******FJ-******>

1.招标条件

本项目 鄂南农贸大市场精装修工程(一期) (项目名称)已由 通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307-******-04-05-*****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 通城县隽丰农产品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通城县隽丰农产品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隽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 鄂南农贸大市场精装修工程(一期) (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通城县>

建设规模:该项目精装修面积*****平方米,市场一期规划42个业态,其中农贸类业态20个,零售类业态6个,专业店业态2个,餐饮业态3个,电商业态1个。

其他: /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地面铺装工程、顶棚工程、室内墙面工程、室内水电安装工程、广告工程等。

标段划分:共划分 1 个标段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1月15日

合同估算价:<********.360>元

2.3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足够资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同的技术能力。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项目管理机构: 拟派工程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拟派工程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任职(提供承诺函)。

3.1.4 投标人需提供( 2020、2021、2022 年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三年平均利润大于零;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年度财务报告;财务不得亏损。

3.1.5 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

3.2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招标控制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招标控制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5其他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58.52.132.225:8082/suite/login )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CA(标信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常见问题—注册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3年12月06日>至 <2023年12月12日> 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信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58.52.132.225:8082/suite/login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常见问题—如何投标)。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09点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已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具体操作详见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帮助中心-下载中心。点击下载: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

6.2..根据湖北省鄂公管文(2022)16号,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实行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的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6.3招标人选择“评定分离”方式定标时,投标人的数量少于或等于 10 家时,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为 3 家;投标人的数量多于 10 家时,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为5人,排名不分先后,其报价及分数,仅作为定标参考依据,最终由招标人的定标委员会采取定标方式确定中标人。

7.评标办法

7.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7.2本次招标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是 □否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站 http://xnztb.xianning.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通城县隽丰农产品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隽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 地 址: <隽水镇白沙新区1号>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胡先生> 联 系 人: <卢工、瞿工>
电 话: <139*****403> 电 话: <0715-*******>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2023>年<12>月<5>日

备注: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标签: 精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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