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源县湟水河上游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EPC标段一

湟源县湟水河上游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EPC标段一

湟源县湟水河上游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EPC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湟源县湟水河上游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EPC已由湟源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源发改【2023】32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湟源县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湟源县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湟源县

(2)规模:包含湟源县白水河综合治理工程、湟水流域西宁市湟源县纳隆沟综合治理工程、湟水流域西宁市湟源县农村饮水水源地治理工程、白水河流域华石山片区水土保持(乡村振兴+生态清洁流域试点示范项目)、湟源县小高陵沟道综合治理工程、湟源县森林抚育项目、青海省西宁市湟源县和平乡曲布滩村等5处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7个分项目,各分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如下: 1.湟源县白水河综合治理工程:治理白水河总长6.4km,新建格宾网箱生态护岸9.071km,其中左岸5.923km,右岸3.148km,新建附属建筑物32座,其中潜坝8座,涵管12座,踏步12座。 2.湟水流域西宁市湟源县纳巴沟综合治理工程:新建护岸总长9.316km,潜坝35座,涵管20座,沟道疏浚4.0km。 3.湟水流域湟源县农村饮水水源地治理工程:建设网围栏46.291km,种草43.0938万m2,种植青海云杉3.4168万棵,修建格宾网箱石笼防洪堤3810m,修建格宾网箱石笼谷坊10座,修建钢筋混凝土谷坊1座,修建护管潜坝3座,修建管涵及八字墙1座,河道疏浚660m3,迎水面设置植生袋200m,格宾网箱石笼排洪渠275m。 4.白水河流域华石山片区水土保持(乡村振兴+生态清洁流域试点示范项目):计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8.34km2,包括:封禁22.46km2,补植补种5.27km2,水保林0.38km2,梯田改造0.08km2。修建生产道路12.52km(泥结碎石),沟道生态石笼护岸整治2.06km,石笼谷坊153座,植物谷坊113座,石笼排水8580m,植生袋排水190m,封禁碑1座,标志牌12个,网围栏8.85km。 5.湟源县小高陵沟道综合治理工程:沟道治理长度4.551km,新建护岸总长度8.19km,新建干砌石排水沟5.82km,新建格宾网箱潜坝35座,回填面绿化面积*****.0m2。 6.湟源县森林抚育项目:完成森林抚育1万亩。 7.青海省西宁市湟源县和平乡曲布滩村等5处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分5个治理区分别进行整治,危石清理1423.5m3,清理碎石坡面及场地平整9555.9m3,客土回填平整5633m3,宾格石笼基础开挖596m3,回填202m3,宾格石笼人工捡拾填筑块石1242m3,人工安装网围栏656m。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760480*****001
标段名称:湟源县湟水河上游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EPC标段一
合同估算价:*****.36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
服务期:450.0天
招标范围:包含湟源县白水河综合治理工程、湟水流域西宁市湟源县纳隆沟综合治理工程、湟水流域西宁市湟源县农村饮水水源地治理工程、白水河流域华石山片区水土保持(乡村振兴+生态清洁流域试点示范项目)、湟源县小高陵沟道综合治理工程、湟源县森林抚育项目、青海省西宁市湟源县和平乡曲布滩村等5处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7个分项目,各分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如下: 1.湟源县白水河综合治理工程:治理白水河总长6.4km,新建格宾网箱生态护岸9.071km,其中左岸5.923km,右岸3.148km,新建附属建筑物32座,其中潜坝8座,涵管12座,踏步12座。 2.湟水流域西宁市湟源县纳巴沟综合治理工程:新建护岸总长9.316km,潜坝35座,涵管20座,沟道疏浚4.0km。 3.湟水流域湟源县农村饮水水源地治理工程:建设网围栏46.291km,种草43.0938万m2,种植青海云杉3.4168万棵,修建格宾网箱石笼防洪堤3810m,修建格宾网箱石笼谷坊10座,修建钢筋混凝土谷坊1座,修建护管潜坝3座,修建管涵及八字墙1座,河道疏浚660m3,迎水面设置植生袋200m,格宾网箱石笼排洪渠275m。 4.白水河流域华石山片区水土保持(乡村振兴+生态清洁流域试点示范项目):计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8.34km2,包括:封禁22.46km2,补植补种5.27km2,水保林0.38km2,梯田改造0.08km2。修建生产道路12.52km(泥结碎石),沟道生态石笼护岸整治2.06km,石笼谷坊153座,植物谷坊113座,石笼排水8580m,植生袋排水190m,封禁碑1座,标志牌12个,网围栏8.85km。 5.湟源县小高陵沟道综合治理工程:沟道治理长度4.551km,新建护岸总长度8.19km,新建干砌石排水沟5.82km,新建格宾网箱潜坝35座,回填面绿化面积*****.0m2。 6.湟源县森林抚育项目:完成森林抚育1万亩。 7.青海省西宁市湟源县和平乡曲布滩村等5处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分5个治理区分别进行整治,危石清理1423.5m3,清理碎石坡面及场地平整9555.9m3,客土回填平整5633m3,宾格石笼基础开挖596m3,回填202m3,宾格石笼人工捡拾填筑块石1242m3,人工安装网围栏656m。
(说明:依据《青海省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试点工作方案》(青建工[2018]443号):招标文件应当明确招标范围和招标控制价,细化建设规模(房屋建筑工程包括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层高、户型及户数、停车位数量或比例等;市政工程包括道路宽度、河道宽度、污水处理能力等)、建设标准(房屋建筑工程包括屋面、地面、墙体备种主要装饰面材的材质种类、规格和品牌档次,机电系统包含的类别、机电设备材料的主要参数、指标和品牌档次以及室外工程、园林绿化的标准范围;市政工程包括各种结构层、面层的构造方式、材质、厚度等)以及是否采取装配式建造方式、BIM技术等招标需求事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并且[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工程设计·行业资质·水利·水利乙级](含)以上并且[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市政·市政乙级](含)以上并且[工程设计·专项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说明: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第十条 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以及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第二十条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 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三) 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四)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拟承担的工作,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投标权利。 (2)联合体成员必须明确牵头单位。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其他审查 标准按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各成员分工所占合同工作量的比例,进行加权折算。省外企业需提供报名有效期内的进青备案登记(设计、施工单位皆需提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牵头单位对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负总责。 (6)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员担任。 (7) 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以及出资比例等均不得变动。 (8)联合体牵头单位负工程总体组织推进责任,应当按规定或者工程管 理实际配置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质量、安全等关键岗位人员,并会同联合体成员单位建立项目管理团队、健全工作机制,全面履行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责任和义务。 (9)联合体牵头单位应同时在联合体成员单位完成的设计文件、工程资料上共同签章。

3.4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760480*****00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2023年12月06日 0:00 时至 2023年12月10日 24:00 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1月05日&nbsp09:00

5.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3号机位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7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湟源县发展和改革局、青海宣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接收异议联系人:马女士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1-*******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湟源县自然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宣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路351号45号楼1单元*****

邮 编:

邮 编:

联系人:曹老师

联系人:王建国

电 话:0971-*******

电 话:0971-*******

2023年12月05日

青海宣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签于 2023/12/05 19:34:27
我要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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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小流域综合 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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