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能源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招标公告第1包
清洁能源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招标公告第1包
清洁能源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2023-JHBRYD-G1003)
本项目清洁能源改造工程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清洁能源改造工程
2.项目编号:2023-JHBRYD-G1003
3.项目说明:
3.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青岛市,为满足建设单位的使用要求,进行清洁能源改造,食堂燃气引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2工期:30日历天。
3.3工程范围: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工程内容。
3.4控制价:******.79元。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2投标人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 GB1 级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3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4投标人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成立时间不少于三年。
4.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4.6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的本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和军队采购网“政府采购失信名单”截图;未受到军队各级处罚和未列入军队各级受限制企业名单承诺书。
4.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4.8投标时授权代表须随身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和本人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6个月社保记录复印件。
4.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0项目完工后,中标单位须协调市政燃气公司(青岛中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确保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送气。
5.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6.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公告媒介:
7.1本项目采购公告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发布。
7.2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发布。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时间期限:自2023年 12月7 日起至2023年 12 月13日,每天上午9:30-下午16:30(北京时间,下同);
8.2地点:青岛市,具体地址另行通知;
8.3方式:现场报名,投标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授权人近6个月社保证明(网上打印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以上资料为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以及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声明(格式自拟,有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按照上述时间、地点获取招标文件;
9.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及地点:
9.1时间:2023年 12 月28 日09时00分起至09时30分止。
9.2地点:青岛市,具体地址另行通知。
10.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0.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 12 月 28 日09时30分。
10.2地点:青岛市,具体地址另行通知。
10.3投标代表要求:投标时授权代表须随身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和本人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6个月社保记录复印件。
10.联系方式:
10.1采购单位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 0532-********、186*****532
10.2监督人
联系人:焉干事
联系电话:0532-********、176*****309
2023年12月5日
标签: 清洁能源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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