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管理软件采购公告

课程管理软件采购公告

课程管理软件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课程管理软件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3-JHGDBQ-F9037

三、项目概况: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1

学习平台模块

定制,详见技术要求

1

2023.12

武汉

2

适配数据库

定制,详见技术要求

1

2023.12

武汉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责令停业或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破产状态的;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在最近三年内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或被司法机关判定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三)供应商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不同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该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三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处罚。

(五)业绩要求:应答人须提供至少1个满足下列要求的承接过同类项目的合同业绩,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元。

要求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至少包括首页、标的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时间页),以及与该合同匹配的所有发票扫描件及对应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截图。

2.单项合同、框架合同业绩认定金额均以发票金额为准。

单项合同:一个单项合同认定为一个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发票累计金额为准。

框架合同:一个框架合同(含其下属的结算材料)认定为一个业绩。时间以发票时间为准,金额以发票累计金额为准。

3.发票品名应为同类项目。

4.须提供合同相对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合同及发票原件备查,未能区分为同类项目的业绩不纳入评审范围。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五、公告发布时间:

自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08:0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需电话咨询的请在报名规定时间段拨打采购联系人电话)。

六、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顾老师

联系电话:027-******** 130*****160

七、纪检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干事

联系电话:027-********

特此公告。


,武汉,027-6

标签: 管理软件 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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