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龙嘉国际机场飞行区道肩改造助航灯光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龙嘉国际机场飞行区道肩改造工程 已由 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管理局 以 民航东北局函[2015] 115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民航发展基金、财政资金及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助航灯光工程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长春龙嘉国际机场飞行区道肩改造助航灯光工程施工。工程内容如下: 结合长春龙嘉机场道肩道面改造工程进度,同步改造、更换道肩改造范围内的灯光系统。 助航灯光改造工程:更换跑道和滑行道道肩改造范围内的灯光系统,主要包括更换跑道边灯、滑行道边灯二次电缆保护管以及一、二次灯光电缆,更换一、二次灯光电缆接头,更换跑道及滑行道中线灯、边灯、入口末端灯、入口翼排灯、跑道警戒灯,以及以上灯具的灯箱及基础、隔离变压器。 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进行招标和实施。 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113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为:2016年4月15日,计划竣工时间为:2016年8月5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如下的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施工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民用机场飞行区等级4E及以上目视助航灯光工程不停航施工业绩; (5)项目经理资格: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民航机场工程),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民用机场飞行区等级4E及以上目视助航灯光工程不停航施工业绩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为本单位在册员工,且目前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 (6)财务要求:近三年(2012年至2014年)公司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7)信誉要求: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今)没有在合同履约方面介入诉讼案件并败诉、无行政处罚、安全质量责任事故; (8)其他要求:投标人在人员、施工机械设备投入等方面满足本工程施工要求。 (9)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原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4. 投标报名 4.1请投标人于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3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报名资料在北京首都机场二纬路9号首都机场大厦C区四层进行投标报名或将报名资料传真至 ***-********转835进行投标报名或将报名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 mhgczxgs@126.com进行投标报名。 报名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资格证书、业绩证明材料(企业和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等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4.2 投标人可对本项目的 1 个标段进行投标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报名时间及地点。 5.2 招标文件费及资料售价 1000元,售后不退。 账户名称:中国民航工程咨询公司 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空港支行 银行账号:****************260 备注:1、汇款时请注明项目名称; 2、请使用公司账户转账。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4月6日9时30 分,地点为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良乡隔夜评标区(北京市房山区稻田南里15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民航工程咨询公司 地址: 长春市二道区机场路3500号 地址:北京顺义区首都机场四纬路首都机场大厦C区四层 邮编: 130029 邮编:100621 联系人: 张 硕 联系人:李保红、李爽 电话: ****-******** 电话:***-********转823(662)、135*****990 传真: ****-********传真: /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mhgczxgs@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