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山高品质养老院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凤凰山高品质养老院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凤凰山高品质养老院建设工程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凤凰山高品质养老院建设工程设计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绍兴市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311-******-04-01-******(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绍兴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越城区城南片区。

2.2建设规模:项目拟建高品质养老社区,拟建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9200平方米。主要包括发热门诊区、门诊住院综合区、心理诊疗区等,本项目规划指标容积率约2.2-2.5,建筑密度约≤35%,绿化率约15%,建筑高度≤60拟建建筑包含以下四大块功能内容:1.1自理/护理型养老公寓(内设养老机构);1.2康复护理中心(院);1.3养老公寓(成套);1.4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及相关配套服务用房;1.5其它。(其中自理/护理型养老公寓(内设养老机构)合计床位数约300床、康复护理中心(院)合计床位数约300床以及养老公寓(成套)300套等)。项目工程总费用约6.2亿元(包括医疗设施设备费用),具体功能需求详见附件设计任务书。

2.3招标控制价:设计费约人民币795.432万元。

2.4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设计总承包,设计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凤凰山高品质养老院建设工程设计项目总体规划及建筑单体概念性方案设计、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优化(含二次深化设计),编制总投资估算和初步设计概算,并承担各阶段成果评审、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服务、参与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竣工图编制配合及审核服务等后续服务,承担施工图审查合格前的各类审查评审及施工图审查送审工作(除施工图图审费用由招标人承担外,其他可能涉及的评审审查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本项目用地红线内工程及施工图设计阶段所涉及所有专项:包括但不限于海绵城市、雨水回收系统、工业化建筑(装配式建筑)、节能(含节能评估〉、日照分析、交通评估、面积预测绘等。

本项目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建筑单体的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及地下室、地库、各级建筑出入口设计,场地交通组织设计(含与东侧解放路连接的道路和桥梁)、景观设计、泛光照明设计、标识设计、水电暖通设计、无障碍设计、幕墙专项设计、医疗专项设计、养老专项设计、医疗废水处理、日照分析及报告、智能化(通讯智能化、安全智能化、建筑智能化等)、人防工程、绿色建筑、海绵城市、基坑支护、节能审查、综合管网、产业化、装配式建筑、精装设计及安全设施专篇等与项目相关的全部设计工作。

本项目涉及的所有专业工程设计如需二次深化设计的,须进行二次深化设计,二次深化设计费用包含在设计费内。所有专业工程及二次深化设计内容须达到能够准确实现工程物体的要求,提出准确的工程材料数量和设备品种规格数量,并能够满足编制准确的施工图预算的需要。

注:①当地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设计内容(如自来水、电力、燃气等)不包括在招标范围内,但设计单位需无条件协调并配合调整综合管网;②如因政策原因导致项目实施范围地块及内容有所调整或延期实施,则中标设计单位须无条件配合,并按最终明确的实施范围地块及内容进行设计;③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有权对设计任务书的内容作出相应调整,中标设计单位需无条件服从。以上相关调整设计费用均不再增加。

2.5工程类别:工程设计

2.6计划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天内完善深化设计方案,深化设计方案经业主审查后10天内根据业主要求完成修改、完善,深化设计方案经业主确定后3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文本编制(包括工程经济分析、工程概算),深化设计方案经业主确定后6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其中与东侧解放路连接的道路和桥梁施工图设计在接到业主指令后40天内完成,特殊的相关专项设计随工程进度及时提供,不得影响施工进度;上述时间不包括招标人对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交流、审查、评审的时间(根据任务实际情况招标人有权作出相应调整)。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相关设计规范、标准和法律法规,在实施过程中如国家颁布新规范、新标准,则按新规范、新标准的要求执行。项目给排水、电气、环境保护、水土保护、文物保护、节能、绿化、照明、消防、人防、防雷、抗震、5G、绿色建筑、装配式建造、无障碍设计、海绵城市、卫生防疫、劳动安全等均应符合国家和地方规范标准。

2.8标段划分: / 。

2.9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三种条件之一: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的(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也予以认可,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若是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单位的在职职工。

注: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筑师,需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电子证书应符合《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

3.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2018年7月1日(时间以图审合格证上的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的,则指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完成过单个设计合同内项目总建筑面积5.4万平方米及以上(总建筑面积以图审合格书中的面积为准)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项目,设计范围需包含施工图设计。

注:【公共建筑以《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2015)中的定义为准(公共建筑包括办公建筑(如写字楼、政府办公楼等),商业建筑(如商场、超市、金融建筑等),酒店建筑(如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如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等)以及交通运输建筑(如机场、车站等)。不含商住楼、仓储物流】】

3.3投标人须提供如下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如下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图审合格书、设计合同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允许非完整合同复印件,但须包含封面、签署页、项目性质规模,如合同中未体现所要求业绩特征的,需提供项目发包人或项目所在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等清晰可辩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作为无效业绩)。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完成绍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统一市场主体库注册登记。若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作要求。

3.3.2企业(联合体投标的,则指联合体各方)和项目负责人近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成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③联合体牵头人须出具联合体协议,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④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08:30时至 2023 年 12 月 12 日17:00时,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oa.ggb.sx.gov.cn/TPBidder-ztk)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期后交易平台不再提供下载服务;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不接受其投标。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10 万元, 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后,在2023年 12 月25 日17:00时前缴纳(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缴纳方式为:

(1)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银行票据,即汇票、电汇、转账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账户一: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账号: 622*****657******** ;账户二: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袍江支行;账号: 311*****433******** ;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

(2)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担保保函。投标人自行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oa.ggb.sx.gov.cn/TPBidder-ztk)中自主选择办理。电子保函费用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办妥保函手续。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

6.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6.3中标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约定评标办法、定标办法。

6.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 12 月 29 日 9:30 时,地点为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指定的开标室。

6.5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有关公示(公告)截止时间、投诉有效期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则自动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1个工作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绍兴市越城区解放大道288号 地 址:绍兴市环城西路396#-5

联系人: 金工 联系人: 金波浩、金伟城

电 话: 139*****750 电 话:180*****899

招 标 人(盖章):绍兴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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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建设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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