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后勤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西安市未央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后勤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后勤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ZJXG*******
项目名称:后勤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064,400.00 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西安市未央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后勤服务采购项目(厨师、保洁、保安人员外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3,1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社会服务 | 厨师、保洁、保安人员外包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100,000.00 | 3,100,000.00 |
合同包最高限价:3,1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合同包2(西安市未央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后勤服务采购项目(食堂配送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1,964,4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2-1 | 餐饮服务 | 食堂配送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964,400.00 | 1,964,400.00 |
合同包最高限价:1,964,4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未央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后勤服务采购项目(厨师、保洁、保安人员外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合同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小、微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合同包2(西安市未央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后勤服务采购项目(食堂配送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合同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小、微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未央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后勤服务采购项目(厨师、保洁、保安人员外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3.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作出承诺(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3.8、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3.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10、本合同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小、微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合同包2(西安市未央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后勤服务采购项目(食堂配送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3.1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1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3.1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1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1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作出承诺(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3.18、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3.19、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3.2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21、本合同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小、微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时间:2023年12月07日至2023年12月13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时间:2023年12月27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
开标地点: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名称:西安市未央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地址:未央路80号红星美凯龙5层
联系方式:029-********
名称:陕西中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街办高新三路8号1幢*****室
联系方式:029-********
项目联系人:董工
电话:029-********
陕西中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标签: 后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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