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人民法院法庭技术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来安县人民法院法庭技术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来安县人民法院法庭技术服务

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来安县人民法院为保障一线审判需求和历史庭审资料存储需要,现需拟确定一名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应服务。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来安县人民法院法庭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单位:来安县人民法院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最高限价:5万元;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做无效报价处理。

5、服务期:1年。

6、采购内容:详见“七、采购内容及需求”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付款方式

服务开始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全部合同款项。

四、报价截止时间及报价文件递送地点

(1)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1日15时00分

(2)此项目不需要现场开标,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邮寄至报价文件地点。

(3)报价文件送达地点: 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人民法院 ,逾期未来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采购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来安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 陆 骏

电 话: 151 5506 8361

六、报价文件内容

包括不限于项目报价一览表、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书、服务方案等。

格式自拟。

七、采购内容及需求

(一)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标的

服务规模

1

法庭技术服务

支持1间法庭 法庭技术服务

2

定向观摩服务

支持2间法庭 定向观摩服务

3

庭审视频云存储服务

支持5间法庭 庭审视频云存储服务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法庭技术服务

序号

产品名称

技术服务参数

1

互联网庭审应用视频平台

基于互联网的庭审应用视频平台,是提升司法透明度的重要手段,是司法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互联网庭审应用视频平台通过音视频编解码系统、流媒体分发系统、网络观看平台,将庭审现场的音视频信号在法院官方网站面向公众进行直播或者是有条件的进行定向播放,充分体现审理过程的信息公开,需至少具备如下功能模块。

(1)直播案件管理模块

须支持按开庭时间、法庭名称或输入名称案号筛选搜索查看案件;

须支持案件发布,输入案号、案由、案件名称、案件类别、审判程序、审理法院、开庭时间、开庭地点、承办审判庭、承办人、审判组织成员、庭审参加人等信息;

须支持对发布案件的信息进行修改编辑;

须支持对未直播的案件进行删除,删除后在列表中消失;

须支持对案件进行下线操作,下线后不在庭审公开网显示,同时须支持对案件进行修复、删除操作;

须支持对当天的案件进行开始、暂停、恢复、中断、结束操作;

须支持直播消音功能,对个人隐私信息、涉敏感信息进行自动消音,并辅以手动消音;

须支持画面模糊功能,对庭审笔录进行自动识别并画面模糊,对当事人或代理人画面进行模糊处理。

须支持直播测试,创建的测试案件不在庭审公开网显示,用于测试检查庭审直播情况;

须支持对在相同法庭且在同一天开庭的多个案件进行同时开庭,进行联审,须支持追加和取消联审;

须支持对某个案件进行复制,对副本进行编辑;

须支持将案件转异地至同级法院及下级法院,输入异地法院名称及开庭法庭,案件仍归属于当前法院;

须支持用Excel表格将多个案件批量导入,须支持导入模板的下载。

(2)非直播案件管理

须支持按非直播开庭时间、法庭名称或输入名称案号筛选搜索查看案件;

须支持非直播案件发布,输入案号、案由、案件名称、案件类别、审判程序、审理法院、开庭时间、开庭地点、承办审判庭、承办人、审判组织成员、庭审参加人等信息;

须支持对非直播发布案件的信息进行修改编辑;

须支持不能在公开网上公开观看的案件定向分享给特定的人群进行观看庭审直播或录像;

须支持对不公开的案件生成定向观摩链接,并设置安全分享规则;

须支持用户身份验证和访问控制措施,以确保只有授权人员能够查看到直播与录像;

须支持对设置的定向观摩案件进行终止分享,终止分享后无法再观看到定向观摩案件的庭审视频。

须支持非直播案件一键公开至中国庭审公开网

(3)法庭设备模块

须支持显示当前法院已绑定设备的法庭列表、设备型号及当前状态,并能够对绑定设备进行重启操作。

(4)法院信息管理模块

须支持对部门信息进行查看、新增、编辑操作;

须支持对承办人信息进行查看、新增、编辑、删除操作。

(5)统计分析模块

1)直播统计

须支持统计同级别及以下级别法院的直播案件数和观看量;

须支持对筛选结果以Excel表格导出。

2)案件类型统计

须支持按案件类型统计同级别及以下级别法院的案件数;

须支持对筛选结果以Excel表格导出。

3)未直播统计

须支持统计同级别及以下级别法院的未直播案件数;

须支持对筛选结果以Excel表格导出。

4)工作报告

须支持统计全年全省及全市的庭审直播案件年度、月度、季度报告;

须支持工作报告下载,首次下载需要填写有效身份信息。

5)人员统计

须支持按法院承办人统计直播案件数和观看量;

须支持对筛选结果以Excel表格导出。

6)部门统计

须支持按法院部门统计直播案件数和观看量;

须支持对筛选结果以Excel表格导出。

7)法庭统计

须支持按法院法庭统计直播案件数;

须支持对筛选结果以Excel表格导出。

10)数据对比统计

须支持对比两个时间段当前法院及当前省或市的直播、录播案件数;

须支持对筛选结果以Excel表格导出。

(6)日志查询模块

须支持显示系统账号登录日志和操作日志列表;

须支持通过日志类型、用户名、时间范围进行筛选查询;

须支持以Excel表格导出数据结果。

(7)用户管理模块

须支持创建当前法院书记员账号,输入姓名、用户名、密码信息;

须支持对当前法院所有账号进行搜索、查看、删除、重置密码操作。

(8)修改密码模块

须支持修改当前账户密码,输入确认新密码后退出重新登录

2

庭审视频云存储平台

须支持提供有效的录像存储和管理功能,以确保庭审录像的长期保存和检索;

须支持提供备份和灾难恢复机制,以防数据丢失;

须支持平台视频播放和批量下载;

须支持云存储视频一键播放、一键下载、一键分享;

须支持语音分离,对单独的音频文件进行播放下载分享;

须支持对历史庭审视频进行存储。

3

互联网云平台

(1)实现庭审视频资源的统一存储和调度;

(2)利用云计算技术按需调度云平台的网络、带宽和存储资源,支撑接入案件顺畅播出;

(3)云平台支持灵活配置和调度资源,实现系统的平滑演进和升级;

(4)互联网流媒体中心借助全国范围的CDN网络进行数据分发。

4

互联网播出平台

供应商须承诺具备“协助无缝开通中国庭审公开网接入服务”的服务功能(采购人保留合同签订前核查成交供应商所投服务功能及技术参数及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的权利),如不具备以上承诺的服务功能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并报监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请供应商自行考虑投标风险。(承诺函格式自拟)

2、定向观摩服务

2.1案件管理

须支持不能在公开网上公开观看的案件定向分享给特定的人群进行观看庭审直播或录像。

须支持关键词搜索、案号搜索等功能,以便用户能够迅速找到特定案件进行定向分享。

2.2定向观摩

须支持对不公开的案件生成定向观摩链接,并设置安全分享规则。

须支持用户身份验证和访问控制措施,以确保只有授权人员能够查看到直播与录像。

须支持案件的定向观摩分享历史及详情查看。

须支持对设置的定向观摩案件进行终止分享,终止分享后无法再观看到定向观摩案件的庭审视频。

3、庭审视频云存储服务

软件系统要求

须为法院设计法院管理员和法院书记员账号;书记员账号支持非直播案件管理和修改密码的功能权限;法院管理员账号支持非直播案件管理、法庭设备、法院信息管理、非直播统计分析、非直播案件管理及开庭的操作日志查询、用户管理、修改密码的功能权限。

3.1案件管理

须支持非直播的案件按开庭时间、法庭名称或输入名称案号筛选搜索查看案件;

须支持非直播的案件发布,输入案号、案由、案件名称、案件类别、审判程序、审理法院、开庭时间、开庭地点、承办审判庭、承办人、审判组织成员、庭审参加人等信息;

须支持对发布的非直播案件的信息进行修改编辑;

须支持对未开庭的非直播案件进行删除,删除后在列表中消失。

须支持对当天的非直播开庭案件进行开始、暂停、恢复、结束操作。

须支持对开庭的非直播案件进行庭审的录音录像存储。

须支持不公开案件一键公开至中国庭审公开网。

3.2视频云存储平台

须支持提供有效的录像存储和管理功能,以确保庭审录像的长期保存和检索;

须支持提供备份和灾难恢复机制,以防数据丢失;

须支持访问控制,以限制只有授权用户能够访问和管理存储的内容;

须支持平台视频播放和批量下载;

须支持云存储视频一键下载、一键分享。

须支持对案件、音视频数据进行多维度、多条件检索,能够快速查询并定位所需内容。

须支持法院级联查看权限;

须支持语音分离,对单独的音频文件进行播放下载分享。

3.3统计分析

非直播统计

须支持对非直播的案件进行数据统计计算;

须支持自定义时间段进行筛选查看非直播案件的数据统计;

3.4用户管理

支持创建当前法院书记员账号,输入姓名、用户名、密码信息;

支持对当前法院所有账号进行搜索、查看、删除、重置密码操作。

3.5修改密码

支持修改当前账户密码,输入确认新密码后退出重新登录。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法庭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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