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省级财政资金中低产田改造招标公告
2015年省级财政资金中低产田改造招标公告
宾川县2015年省级财政资金中低产田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宾川县2015年省级财政资金中低产田改造项目由大理白族自治州农业局和财政局州农联字[2016]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宾川县农业局,建设资金为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宾川县宾居镇
2.2项目规模:改造面积2000亩
2.3项目总投资:约196万元
2.4计划工期:总工期1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列内容
2.6标段划分:两个标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具备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项目经理(建造师)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申请人只能对招标单位同时委托的宾川县2015年省级财政资金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和宾川县2015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两个项目四个标段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报名。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资格审查办法采用有限数量制。
5、报名方式
5.1报名时间:2016年3月2日至2016年3月8日下午17:00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5.2报名地点:宾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宾川县金牛镇金叶路中段宾川县地方税务局旁)。
5.3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洁(****-*******)。
5.4报名应提交的资料:投标申请人请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副本)、资质证书原件(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项目经理(建造师)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公司在册人员,提供用工合同和养老保险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省外施工企业需提交入滇企业信息登记证(原件)。以上证书原件提交报名审验的同时提交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逾期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将被拒绝,项目经理(建造师)人选一经报名不得随意更改,省外企业拟派建造师必须是入滇企业信息登记证上的注册人员。
招标单位:宾川县农业局(公章)
联系人:张华志
联系电话:****-*******
地址:宾川县金牛镇
招标代理机构: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公章)
联系人:杨胤
联系电话:****-*******
地址:宾川县金牛镇金叶路99号
二○一六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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