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防洪工程建设开发处结算审计招标公告
城市防洪工程建设开发处结算审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MEC160224
1.招标条件
“佳木斯市城市防洪工程建设开发处项目结算审计”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佳木斯市城区防洪工程建设开发处,建设资金为国投,现对该审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佳木斯市城市防洪工程建设开发处项目结算审计
2.2建设地点:佳木斯市区域
2.3服务内容:佳木斯市城市防洪工程城区2013-2014年投资工程完工结算审计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5招标范围:工程的完工结算审计
2.6服务期限:一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证企相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或分公司同时申请时,只接收母公司的申请;母公司没有申请时,只接受不超过两个子公司的同时申请。(集团公司包括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体,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子母公司,法人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3月5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节假日不休息),到黑龙江省迈克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80号1008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须为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投标人为被授权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由社保机构出具近3个月内,体现被授权人名字)、近两年主要工程审计项目业绩及2015年度水利工程控制价编制或结算审计项目业绩一项以上(含一项)(提供上述材料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21日14:00时,地点:黑龙江省迈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80号10楼);
5.2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6.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佳木斯市城区防洪工程建设开发处
地 址:佳木斯市长安西路812号
联 系 人:韩雪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迈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80号
联 系 人:王敏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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