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采购需求 一、需求清单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元) | 备注 |
1 | 尿液分析仪 | 1 | 台 | 4800.00 | |
2 | 经皮黄疸测试仪 | 1 | 台 | | |
二、技术参数要求
(一)尿液分析仪技术参数
1、测定原理:反射光电比色法
2、光源系统:采用冷光源测定系统
3、测定速度:≥120条/小时
4、可测项目:白细胞、酮体、亚硝酸盐、尿胆原、胆红素、尿蛋白、葡萄糖、比重、隐血、pH、维生素C、肌酐、尿钙、微白蛋白
5、工作方式:可选择单条测试或连续测试
6、显示:≥5.1英寸液晶显示器
7、打印:内置热敏打印机打印测试结果
8、条码输入功能:可接条形码扫描器识别条形码
9、仪器能自动感应试纸条,将感应到得试纸条送入仪器内部
10、存储量:≥4000个测量结果
11、校验功能:分析仪通过校验试纸条对仪器进行校验
12、重复性:分析仪反射率测试结果的变异系数≤1.0%
13、稳定性:分析仪开机8h内,反射率测试结果的变异系数≤1.0%
14、携带污染:检测除比重和PH外各测试项目最高浓度结果的阳性样本,随后检测阴性样本,阴性样本不得出阳性
15、数据输出端口:具备串口、并口等数据输出端口
(二)经皮黄疸测试仪技术参数
一、设备名称:经皮黄疸测试仪
二、主要用途:
用于各级医院的新生儿科、儿保科等部门对新生儿黄疸进行早期筛查。
三、主要要求: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四、技术规格:
1、测量方式:光反射式;
★2、光源:LED发光二极管;绿色环保无辐射
3、显示方式:液晶显示;
4、示值误差:0-25 mg/dL±1.0 mg/dL;
★5、电源:锂电池DC3.7V、≥1500mAh,一次充足电后可检测800次以上;
6、校验色屏:白色端面为0,黄色端面为16.0±1.0。
五、主要功能:
★1、测量单位同时显示功能:可分别显示μmol/L、mg/dL。
2、数据存储功能:具有存储200条测量数值的功能。
★3、计算平均值功能:显示“AVERAGE(n)”的数据、单位。“(n)”为2-5次,递增;同时可清除前一次数据,“(n)”退1,数据同时退一次;“(n)”为1和5时,不可清除。
4、开启准备时间:开机即用,无需准备。
5、电池电压检测功能:当测试仪电池电压过低时,屏幕显示“Low Battery”。
6、自动关机功能:不在充电状态下,测试仪停止操作,放置10分钟后自动关机。
★7、电池电量显示:屏幕右上角显示
、
、
、
、
分别表示电量剩余约为100%、75%、50%、25%、0%。
8、充电显示功能:仪器充电时,显示屏点亮并显示“Charging...”。
9、充电自动保护功能:当测试仪电池充到4.2V±0.05V时,自动停止充电(充电电流小于等于20mA)。
注明:如出现引用某一特定的品牌、型号、规格重量尺寸、技术参数、专利技术、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供应者等情况,则仅起参考作用。供应商可选用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该参考品牌和参考型号要求的产品。同时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
三、产品注册证书
1.★所投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注:I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备案凭证,Ⅱ类和Ⅲ类医疗器械必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对不在国家《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设备不作强行要求)。
四、商务要求
(一)包装、运输
1.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为制造商原厂包装,包装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货物要求有包装材料保护运至现场,因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同负责。
2.供应商负责将货物材料送到安装地点过程中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车、货物现场的搬运。
(二)安装调试要求
1.供应商负责到采购人指定的安装地点进行安装调试。
2.供应商必须提供设备安装、集成及调测服务,并确保调试完成后,设备能够正常运行,达到采购人可正常使用状态。
3.供应商应设安装负责人,负责安装协调管理工作。
4.安装所需工具设施物料由成交供应商自备、自费运到现场,完工后自费搬走。
5.设备、材料的拆箱、安装、通电、调试等工作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但若采购人有特定要求需要参与的,则须在采购人指定人员的参与下进行。
6.调试:按国家相关验收规范进行。调试的原始记录须经双方签字后作为验收的文件之一。
7.供应商必须充分考虑现场的安装难度及安全性,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工作。安装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如对其他物品或结构造成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三)验收
1.货物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规安全合法使用。
2.交付验收标准
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②符合采购文件和响应承诺中采购人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③货物来源国官方标准。上述标准必须是有关官方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3.验收由成交供应商、采购人依国家有关标准、合同及有关附件要求进行。成交供应商须为验收提供必需的相关条件及一切费用,包含第一次质量鉴定检测费用。
4.技术资料
交货时,成交供应商应同时交付产品使用手册、质量检验证书(合格证)等相关资料。
5.验收原则上由采购人组织,采购人视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邀请第三方专业技术人员参与项目验收。
(四)培训
1.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安排熟悉本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在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向采购人提供完备、全面的产品使用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参数的设置、操作、维护保养、应急处理、简单故障排除等,确保采购人能够对设备、系统有足够的了解,能够独立进行日常操作、管理和维护。
2.供应商必须为所有被培训人员提供培训用文字资料和讲义等相关用品。所有的资料必须是中文书写。
3.所有的培训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均计入投标报价中。
(五)质量要求、保证及售后服务
1.质量要求:保证提供的仪器设备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是全新的、并符合国家标准和企业标准;进口的仪器设备具有完整的进口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入关证明、商品检验证明等)。 保证提供的仪器设备(若有配套软件的,还包括软件产品)未侵犯第三人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
2.★质量保证期:交付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2年。
3.质量保证期内,在非人为因素情况下,一切维修换件保养费用和备品备件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
4.任何时候,成交供应商均不能免除因货物本身的缺陷所应负的责任。
5.售后服务要求
5.1维修响应时间:接到报修电话后30分钟内响应,4个小时内到达医院,处理故障。
5.2供应商承担产品的运输、安装、培训的费用。
5.4配备《操作流程》、《使用注意事项》。
注:以上带“★”号标记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则符合性检查不予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