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文物和非遗保护中心时思寺和处州廊桥景宁部分安防提升工程采购项目设备部分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景宁畲族自治县文物和非遗保护中心时思寺和处州廊桥景宁部分安防提升工程采购项目设备部分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景宁畲族自治县文物和非遗保护中心时思寺和处州廊桥(景宁部分)安防提升工程采购项目设备部分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 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本项目拟采购一批景宁畲族自治县文物和非遗保护中心时思寺和处州廊桥(景宁部分)安防提升工程采购项目设备部分涉及的网络化、视频监控、系统的配套设备等,采购的设备明细及参数要求具体详见谈判文件附件1:技术规范书。
二、 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与该供应商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的理由:中国电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条文解释(2021版)》(中国电信采供〔2021〕11号)第十九条单一来源采购的适用范围(七)非工程建设项目的货物或服务,涉及企业秘密等其他不适宜通过竞争方式选择供应商的第5小项:DICT项目中已确定供应来源的产品或服务;本项目在前向营销阶段已完成合作伙伴选择,并形成景宁畲族自治县文物和非遗保护中心时思寺和处州廊桥(景宁部分)安防提升工程采购项目设备部分合作伙伴选择结果评审会纪要,浙江海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为合作供应商,故拟与浙江海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就本项目涉及的设备进行定向谈判。
三、 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浙江海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四、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公示期自2023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11日,共5天。
五、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吕仕琪,150*****299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刘徐勇,153*****008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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