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交通大学犀浦校区共享电单车投放运营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西南交通大学犀浦校区共享电单车投放运营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公告时间:2023年11月8日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3日
一、内容
为规范校园内共享电单车管理,维护校园秩序及校容、校貌的整洁、美观,方便师生学习、工作、生活,积极倡导“建设低碳城市、引领绿色出行”的出行方式。经保卫处研究决定通过比选的方式对外引进共享电单车经营企业进校规范提供校内共享电单车经营服务。
二、申请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近三年(从2020年1月1日起计),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发生过重大违法记录和安全责任事故。
5、近三年(从2020年1月1日起计)具备运维共享电单车经验的企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者,请于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13日中午12时,(北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周六、周日除外),在西南交通大学犀浦校区图书馆一楼保卫处交通科(129室)持下列证件办理报名手续,并获取《西南交通大学犀浦校区共享电单车投放运营服务项目比选方案》。原件查验后收取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1、报名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3、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份数:正本1份,副本6份;
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1月14日9:30-11:30;
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4日11:30;
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犀安路999号西南交通大学犀浦校区图书馆一楼保卫处交通科(129办公室)。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比选时间与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两周内,保卫处将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公开答辩(准备5分钟PPT及样车一台),邀请校内专家进行比选。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西南交通大学保卫处官方网站上发布(https://bwc.swjtu.edu.cn/)。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西南交通大学保卫处交通科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犀安路999号西南交通大学保卫处
邮 编:******
联系人:唐老师
电 话:028-********
保卫处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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