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政府采购国企关于文澜电子政务节点云扩容项目的专家论证意见

非政府采购国企关于文澜电子政务节点云扩容项目的专家论证意见


本项目为文澜电子政务节点云扩容项目,原采购项目中供应商的设备品牌为华为,此次扩容的设备种类为服务器存储、网络产品等,考虑到系统的兼容性,因此继续采用华为品牌,杭州亮通网络工程有限公司为华为设备的唯一指定供应商(已经取得华为的授权书,并已经由我公司进行核对确认)。

根据《中华人民政府采购法》第三章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第三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因此,本项目采购单位申请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与该供应商进行谈判。

经专家论证,同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寿汉森

安吉县财政局

陈志强

安吉县税务局

江涛

浙江文澜信息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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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电子政务 点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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