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城区智慧停车项目
岳池县城区智慧停车项目
岳池县城区智慧停车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岳池交通投资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岳池县发展和改革局 | 批复文号 | |||||
建设地点 | 广安市岳池县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智慧停车云平台,包括平台硬件及功能模块、APP(或小程序), 通过物联网、基础能力平台及运营基础平台,支撑城市停车运营管理、城市停车 公众服务正常运行;路内临时停车管理子系统,包括 2813 个智慧平板车位锁(简 称平板锁),1863 个地磁车辆检测器(简称地磁),70 台手持终端(PDA);城市停车诱导子系统,包括 APP(或小程序)线上诱导系统和 150 套电子式停车诱导 指示牌;停车场管理系统,包括道闸式智能识别一体机 16 套及停车场围栏。;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5000.0 | ||||||
类似业绩 | 市政(不含城市轨道)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岳池县城区智慧停车项目所涉及的所有代理服务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13.0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3-12-07 00:00至2023-12-11 23:59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3-12-07 00:00至2023-12-11 23:59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一、不得低于1申请人资格要求: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1.2有良好的商业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二、申请人业绩要求 2.1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1个 (0-10)市政公用工程类类似分类项目业绩。三、代理费计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实际完成招标内容的中标金额作计费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动2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四、提供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招标代理登记证及信用评价截图,且诚信分不得低于100分。五、申请人人员要求 : 拟任项目负责人1人,专职技术人员3名,以上人员中至少一人具有建设招标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提供职称证书、仔职资格文件、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查询截图)。六、申请人应在本平台报名成功后根据上述所列资格要求、拟派人员资格要求及证明材料要求,认真准备资料,并在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前将证明材料(比选材料以公司名称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招标人仅对收到的邮箱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在其中确定比选请人。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证明材料中若有模糊不清且无法辨识的或晚于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发送的,将作无效证材料处理。 | ||||||
联系人 | 范老师 | 联系电话 |
标签: 城区智慧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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