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平市监发〔2023〕21号贺州市平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宪法宣传周”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贺平市监发〔2023〕21号贺州市平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宪法宣传周”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贺州市平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宪法宣传周”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各市场监管所:

  现将《贺州市平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宪法宣传周”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贺州市平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州市平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

“宪法宣传周”活动工作方案

  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12月1日至12月10日是第六个“宪法宣传周”,今年也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为开展好今年我局“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根据《中共贺州市平桂区委员会宣传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2023年贺州市平桂区“宪法宣传周”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贺平司通〔2023〕4号)及《贺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宪法宣传周”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我局2023年“宪法宣传周”活动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强化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二、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三、重点宣传内容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

(二)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三)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四)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成就。

四、时间安排

2023年12月1日—12月10日。

五、活动内容 

  根据中央、自治区、市、区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部署,从12月1日至12月10日,组织安排宪法学习宣传主题活动,分别是:宪法进农村、宪法进社区、宪法进机关、宪法进校园、宪法进企业、宪法进网络。请各股所、大队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围绕宣传主题,细化宣传内容,组织实施既有地方特色又具有良好社会影响的法治宣传活动。具体时间安排、开展活动形式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一)开展宪法进机关主题。聚焦提高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组织全局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知识,学习党章、党内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加强与行业系统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引导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强化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责任单位:政策法规股、办公室、各市场监管所,完成期限:12月10日前)

  (二)开展宪法进学校主题。在青少年学生中组织开展宪法宣传活动,突出宣传宪法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培育青少年的宪法意识、国家意识、规则意识。增强学生宪法体验,同时宣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法律意识,用法治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责任单位:政策法规股、办公室、各市场监管所,完成期限:12月10日前)

  (三)开展宪法进乡村主题。聚焦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法治需求,突出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深入宣传宪法关于“三农”有关规定、药品管理法、疫苗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农民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责任单位:政策法规股、办公室、各市场监管所,完成期限:12月10日前)

  (四)开展宪法进社区主题活动。聚焦社区群众关注的法治热点,突出宣传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等部署,重点宣传宪法的法律地位、基本原则、公民的权利义务,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保健食品安全知识,积极开展普法活动,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责任单位:政策法规股、办公室、各市场监管所,完成期限:12月10日前)

  (五)开展宪法进企业主题。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企业依法诚信经营,组织各类企业开展具有企业特色、行业特色的宪法学习宣传活动,突出宣传关于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等部署,重点宣传宪法法律对国有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的保障规范和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大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个体工商户条例以及依法治企、合规经营、风险防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积极防范化解企业风险,促进企业保稳定、促发展。(责任单位:个体私营经济和信用监督管理股、各市场监管所,完成期限:12月10日前)

(六)开展宪法进网络主题活动。组织网络媒体、新媒体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促进宪法精神的网络传播。在局微信公众号播出宪法宣传公益广告,加强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责任单位:网络交易监督和消费者权益保护股、办公室、各市场监管所,完成期限:12月10日前)

 六、活动安排 

  (一)做好宣传活动

  各市场监管所要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相应的宣传活动,同时综合使用新闻报道、公益广告等形式,充分利用电脑网络、手机、LED显示屏等载体,开展宪法及民法典宣传;广泛利用网络媒体和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开展普法宣传,扩大宪法、民法典普及面,增强活动参与性。

(二)开展宪法宣讲活动

要积极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宪法、民法典学习宣讲,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深入推进民法典贯彻实施,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学习宪法、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切实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大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深刻认识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正确阐释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宪法学习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二)形成宣传合力。宪法宣传是国家机关共同的普法责任,各市场监管所、各业务股室、大队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部署开展宪法宣传活动。

  (三)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全方位、多声部开展宪法宣传,进一步增强宪法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加强以案普法,做到宣传内容为群众所需、宣传方式为群众所喜、宣传成效为群众所赞。要把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与经常性的宪法宣传有机结合,把宪法精神融入群众日常生活,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要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温润人心的作用,并结合全国行政复议法学习宣传月活动等,教育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诉讼、人民调解等途径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四)抓好组织实施。各市场监管所、各业务股室、要按照方案要求并结合实际,合理安排各项工作,倒排时间进度,确保各项任务目标顺利完成,开展活动照片和工作总结(含工作开展情况、成效和亮点、存在问题)请于2023年12月11日上午下班前报政策法规股。

  联系电话:*******,邮箱:hpsjfgg@163.com。

附件:“12·4”国家宪法日活动宣传标语

附件

“12·4”国家宪法日活动宣传标语

1.尊崇宪法 学习宪法 遵守宪法 维护宪法 运用宪法

2.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

3.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

  4.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

  5.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

  6.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

  7.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

  8.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9.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10.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11.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12.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13.弘扬宪法精神 树立宪法权威

  14.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

  15.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16.弘扬宪法精神,深入推进民法典贯彻实施

  17.切实学习宣传民法典,更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18.民法典是一部镌刻和保护人民权利的法典

  19.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20.学好用好民法典,做知法守法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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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方案 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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