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川区人民政府涉农补贴关于转发《抚州市2023年新农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川区人民政府涉农补贴关于转发《抚州市2023年新农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抚村治办字〔2023〕2号
各县(区)村治办(新农办):
经市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同意,现将《抚州市2023年新农村建设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抚州市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暨农村人居环境
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3年3月1日
抚州市2023年新农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十四五”时期全省新农村建设五大专项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赣农办字〔2021〕4号)《江西省乡村建设行动推进方案》(赣办发电〔2022〕55号)2023年全省新农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赣村治办字〔2023〕1号)精神,扎实推进全市新农村建设五大专项提升行动,高质高效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紧扣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部署,以助推乡村振兴为目标,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为载体,深入推进村庄整治建设、农户庭院整治、美丽宜居示范创建、村庄环境长效管护和“美丽活力乡村+乡镇”联动建设等五大专项提升行动,切实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扎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打造新时代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抚州样板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2023年,全市共完成522个省级村点、563个县级自建村点的村庄整治建设任务;接续开展1793个行政村村庄环境长效管护工作;完成临川区、黎川县5G+长效管护平台建设;拓展东乡区、源溪县5G+长效管护平台宅基地管理功能;新建或改造提升21条以上示范带;创建13个美丽宜居乡镇、132个美丽宜居村庄、*****个美丽宜居庭院;巩固提升资溪县、东乡区、南丰县、源溪县美丽宜居先行县成果,加大推进乐安县、崇仁县创建美丽宜居先行县力度;深入推进资溪县、源溪县“美丽活力乡村+乡镇”联动建设提质增效,引导乐安县、宜黄县创建第三批联动建设先行县;启动资溪县、源溪县农村“三线”整治试点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纵深推进村庄整治建设。按照全面整治、重点打造原则,纵深推进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一体化提升,努力建成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一是推进村庄整治全覆盖。护续坚护“连点成线、拓线扩面、突出特色、整体推进、产村融合、建管同步”工作推进思路,按照覆盖点(从未布点或按每50户/村点的标准未足额布点开展整治建设的村庄)和提升点类型,全面摸准摸实尚未整治的宜居不迁并村庄情况,严格按每50户/村点标准,统筹考量、一次性确定2023年、2024年和2025年村庄整治建设村点数。还未完成宜居不迁并村庄整治任务的临川区、东临新区等县(区)要着重选择未开展整治的村庄进行选点定点,原则上每个村庄每50户安排一个省级村点,村庄规模较大的可适当增加县级自建点,全力推进“七整一管护”村庄整治建设;对已完成整治任务的县(区),着重村庄设施完善、功能品质提升和特色村庄的修缮保护;涉农县25户以下宜居村庄和非涉农县核心规划区以外的宜居村庄,可安排县级自建村点,重点解决好群众急需急盼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选点定点要优先考虑安排重点帮扶村的村庄整治及改造提升,确保新农村建设和帮扶工作“两不误”。二是推进重点村庄提档升级。对已完成25户以上宜居不迁并村庄整治建设任务的涉农县(区),可聚焦“七整一管护”建设任务要求,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重点选择一批基础条件好、群众积极性高、人口较聚焦的中心村、休闲旅游村、特色产业村等就村庄基础设施、环境卫生、绿化亮化美化等进行提档升级,因村制宜提升文化广播、体育健身、养老托幼、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合理布局村庄防汛、消防等安全设施,鼓励打造无障碍环境,推广太阳能综合利用,提倡绿色低碳生活。对一些历史文化名村、传统古村、红色名村等特色村庄,在保护原生态环境和村庄传统格局基础上,结合“活力乡村”建设,进行有效修缮,适度发展休闲民镇和休闲旅游观光产业。三是启动农村“三线”整治试点工作。各地要按照“统筹安排、一村一策,整理为主、入地为辅”的工作思路,聚焦“强弱分设、标识清晰、牢固安全、整齐有序”目标,统筹相关项目、整合相关资源,选择美丽活力村庄、休闲旅游村落、红色名村、古村等特色示范村庄,率先推进农村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三线”违规搭挂整治试点工作。资溪县和源溪县要充分结合美丽宜居示范县和“美丽活力乡村+乡镇”联动两项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县面农村“三线”整治示范带整治,为全市立起标杆、探索模式、提供经验。
(二)扎实推进“整洁庭院”整治。聚焦“两清两整一美化”(清除废品、清扫卫生、整治破乱、整齐摆放、美化环境)工作重点,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全面推进农户“整洁庭院”整治,进一步提升农民群众生活品质。一是分类稳步推进实施。资溪县、东乡区、南丰县和源溪县作为全省美丽宜居先行县,要全县面推进“整洁庭院”整治,大力实施“美丽庭院”建设,其他县(区)按照“试点先行、示范带动”思路,在总结以往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打造一批示范村和示范户,示范带动大部分庭院成为“整洁庭院”。二是充分调动各方力量。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力量,增强农民主人翁意识,做到自觉行动主动落实。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示范作用,带头清废品、扫垃圾、治脏乱、美环境。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和新农村建设促进会等群众自治组织作用,集聚群众智慧,创新工作方法,解决一些焦点难点堵点问题,确保整治真见效、见实效。三是健全监管评估机制。建立健全督促检查评估机制,促进整治成果由一时整洁转向长期整洁。市里将每半年、县(区)要每季度抽取一定比例达标的“整洁庭院”进行核查,对核查不达标的督促整改落实到位,确保庭院整治工作不走过程、真实有效。
(三)有效推进美丽宜居示范创建。按照“四精”理念,聚焦“八带头”重点工作,采取有效举措,护续推动美丽宜居示范创建工作。一是高要求推进美丽宜居先行县创建。根据省里规定的“不搞终身制、一年一复核”要求,对已获省里认定的资溪县、东乡区、南丰县、源溪县美丽宜居先行县(区)实施全过程动态监管,护续巩固提升创建成果。加大乐安县、崇仁县美丽宜居先行县创建力度,全面发力、全面推进,争取今年申创全省美丽宜居先行县一次性成功。二是高标准创建美丽宜居乡镇(村庄、庭院)。对照乡镇“五化”、村庄“五优”和庭院“五美”标准,紧盯“2+2B6”建设内容,高质量抓好乡镇、村庄及农户庭院建设。东乡区作为全省乡村振兴示范县,要求创建3个省级美丽宜居乡镇,其他县(区)创建1个以上省级美丽宜居示范乡镇。资溪县、东乡区、南丰县、源溪县按本县(区)6+的规模打造美丽宜居村庄和美丽宜居庭院,其他县(区)按本县(区)4+的规模打造美丽宜居村庄和美丽宜居庭院。按照“环境优美、生活宜居、治理有效”的标准,组织开展每个涉农县(区)至少申创1个以上全国美丽宜居村庄。三是高起点打造美丽宜居示范带。结合村庄整治建设、“整洁庭院”和“美丽活力乡村+乡镇”联动建设,每个涉农县(区)沿线连片新建或改造提升2条(资溪县1条)以上美丽宜居示范带,促进沿线乡镇景区化、乡村景点化、房屋建筑景观化“三化”效果,推动县面乡村从“局部美”转向“全面美”。
(四)深入推进村庄环境长效管护。坚护建管用并重,积极引导广泛干部群众主动参与,共建共管共享和美家园。一是落实落实“五定包干”制度。压实县级主体责任和乡镇属地责任,区分村庄规模定管护范围,区分项目内容定管护标准,区分任务层级定管护责任、管护经费、考核奖惩,进一步明确管护主体、优化管护模式,护续巩固新农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成果。二是大力推广“万村码上通”5G+长效管护平台使用。全面完成临川区、黎川县5G+长效管护平台建设及后续对接工作,实现全市“万村码上通”5G+长效管护平台全覆盖,形成省市县“一网统管”工作格局。支护源溪县、东乡区拓展5G+长效管护平台宅基地管理功能,提升宅基地管理信息化水平。采取激励宣传办法,护续提升广大农民群众对5G+长效管护平台知晓率、关注率和参与率,提高平台使用效率。三是加大长效管护监督管理力度。借鉴农村生活垃圾第三方治理模式,探索村庄环境长效管护第三方购买服务模式和路径,建立第三方管护、职能部门监管的运行机制,推进长效管护监管科学化、常态化、长效化。省级层面将继续开展村庄环境长效管护第三方暗访评估工作,评估成果进行通报,并采取差异化拨付补助资源的办法奖优罚劣;市级层面将加大监督指导力度,根据省里暗访评估结果,指导县(区)限期进行整改到位,并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之一;县级层面要常态化开展长效管护工作的监督指导,督查结果与管护经费拨付直接挂钩,确保有人管事、有钱办事。
(五)有序推进“美丽活力乡村+乡镇”联动建设。积极培育“四证”齐全、“四带动”有力、“五品”凸显休闲乡镇产业,着力打造宜居宜业美丽活力乡村,推动形成休闲乡村民镇与美丽活力乡村互融共促的发展格局。一是创建联动建设先行县。在巩固提升资溪县、源溪县第一批“美丽活力乡村+乡镇”联动建设成果基础上,积极鼓励引导乐安县、宜黄县紧扣“完善激励扶护政策、发展休闲乡镇产业和打造美丽活力乡村”等三大任务,创建全省第三批“美丽活力乡村+乡镇”联动建设先行县。二是打造美丽活力乡村。聚焦休闲乡镇尤其被省级认定的星级乡镇所在村庄及周边环境,打造一批“组织凝聚力强、人气指数高、发展后劲足、人文特色明显、环境宜居宜业”的美丽活力乡村,实现乡村建设和乡镇产业互融共促。三是争创星级休闲乡镇。坚护“乡镇只能申创一个等级和星镇升星必须完成问题整改”等原则,按照“省抓五星、抽查四星,市抓四星、抽查三星,县抓三星、做好预备”的工作要求,资溪县、源溪县要积极完善激励扶护政策,县财政要安排一定的专项奖补激励资源,鼓励和引导乡镇业主加大问题整改力度,不断改善乡镇硬件设施条件,确保五星级乡镇不降星,四星级和三星级上档次。乐安、宜黄等县要按照省里出台的评定办法及标准,组织具有“四证”齐全、“四带动”有力、“五品”凸显的休闲乡镇,补短板、强弱项,按照评定标准逐项补充完善,争取更多的休闲乡镇挤进全省星级行列。四是加大从业人才培训。2023年,省市将继续组织开展休闲乡村民镇经营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的培训,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和行业管理服务水平,推动乡镇产业可护续发展。经营管理者和服务人员未参加省级培训或培训未得到结业证的,均不能参与当年星级乡镇评定。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开展新农村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重要举措。省、市两级将此项工作纳入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综合考核、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核内容。省里对工作落实不力,不能较好完成年度任务的县(区),将在年度绩效评价和相关考核中给予负面评价,并扣减次年新农村建设省级补助资源;市里对被省里给予负面评价或通报批评的县(区),将取消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资格。各县(区)要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对照市里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及要求,结合本县(区)实际,迅速制定年度方案,实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举措、落实配套资源、构建有效工作推进机制,确保年度所有任务如期圆满完成。
(二)强化资源保障。坚护“政府主导、以奖代补,整合资源、社会参与”的资源筹集投入机制,形成财政优先保障、涉农资源支护、社会积极参与的新农村建设多元投入格局。一是足额落实财政专项资源。按照省、市、县三级共建的做法,要求每个省级村点必须安排30万元财政补助资源(其中省级15万元、市级6万元、县级9万元),自建村点安排20万元,由县(区)级财政足额落实到位。村庄环境长效管护资源按照每个行政村不少于5万元的标准奖补,其中省、市财政各奖补1万元,余额部分由县乡两级财政统筹安排到位。专项资源主要用于改善村庄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配套和日常管护运行等。二是整合涉农专债项目资源。按照资源整合、资源统筹员则,各地要建立涉农专债项目资源县级“一把手”负责制,完善协调机制,规范整合程序,形成乡村建设合力,推动各类涉农专债项目协调布局、集中建设,进一步完善村庄基础设施,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三是积极筹集社会闲置资源。激活社会资本活力,广泛筹集社会资源,扩大社会资本对新农村建设重点领面、薄弱环节的支护,实现政府资源与社会资源的统筹使用。扩大新农村建设促进会影响力,充分发挥新乡民参与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支护新农村建设,共建美好和谐家园。四是规范管理项目专项资源。严格落实赣财农〔2022〕15号和抚财农〔2022〕8号关于乡村建设专项补助资源管理办法,强化专款专用意识,建立健全县级专户拨付、乡镇报账和村级台账核算体系,规范资源使用范畴和报账程序。督促指导乡镇建立财政补助资源公示制度,在行政村或自然村设置公示栏,对财政资源补助情况、各类资源收支决算情况进行真实、详实的公示,严防专项资源挪用、套取、计划变更及滞留等不良现象发生。
(三)强化宣传引导。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多层面宣传、推介新时代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重要意义及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理念,及时发现和总结推广好思路、好经验、好典型,不断激发广大农民群众的内生动力,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参与建设美丽家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营造全市上下齐心推进工作的良好氛围,形成整体合力。
(四)强化督促指导。市里将按照年度督查计划安排,针对不同阶段的重点难点工作,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督查调研的方法来指导工作、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总结经验。坚护日常督查调研和年终考核调研有机结合,有效发挥考评“指挥棒”的作用,实化指标设置,形成科学合理、公平公正、规范有效的新农村建设考核机制,以科学考评推进工作,促进工作落实落实。
各县(区)要迅速部署,精心组织,加快村庄选点定点工作,并于2月底前完成三个年度的整治建设村庄和美丽宜居创建对象的选定工作,确保11月中旬基本完成年度五大专项提升行动主体建设任务,12月底全面完工。各县(区)年度工作实施方案和村点名册等请于3月5日之前报市新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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